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拒付133万罚单 要告上海工商局

达芬奇为何从道歉转向“不认账”

实习生 陈竹 本报记者 周凯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2月29日   03 版)

    近日,达芬奇家居镇宁路门店重新开业。

    本报记者 周凯摄

    5个月前,因在产品质量和产地等问题上均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光,陷入消费者的质疑声中。但近日,伴随两家门店开业,该公司竟突然翻脸不认账,不仅不承认此前的造假行为,而且还与上海市工商局在微博上展开一场“口水战”。

    道歉信已从达芬奇的官方微博删除

    12月19日,达芬奇家居在上海的第四家门店——达芬奇家居华山路店开业,镇宁路的旗舰店也于装修后重新开业。两家门店开业前,达芬奇在媒体上大量投放广告,并宣称,“新展厅开业了,事实证明一切。” 华山路店原本应于今年7月就竣工,后由于“造假事件”停工,并一再拖延开业日期。

    12月27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达芬奇家居镇宁路门店,偌大的一楼展厅没有一位顾客,只有几名工作人员或站或坐,见记者进来,忙上前询问。当记者询问门店内家具产地是否都是意大利时,一位工作人员先回答有些是有些不是,但随后又去询问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另一名工作人员肯定地对记者说,门店内的家具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同时还强调达芬奇家居只是“卖场”品牌,而不是产品品牌,有部分美国品牌中的产品是通过保税区进口。

    今年7月,央视系列节目揭露达芬奇家居在家具质量和产地上均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其售卖的所谓意大利卡布丽缇家具,其实是从东莞长丰家具公司秘密订购,生产的家具由深圳港口出港,再从上海港进港回到国内,通过“一日游”的方式,就成了手续齐全的意大利“进口家具”。天价家具并不像其宣称的100%意大利生产,所用的原料也不是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其产品的材料有的甚至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7月13日,达芬奇家居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经理潘庄秀华承认其与东莞长丰家具公司有过合作,声泪俱下,哭诉创业辛苦,却逃避回答关键问题。

    当时,达芬奇曾在其官方微博上贴出一封“致消费者的公开道歉信”,明确表示,“对于有关媒体对达芬奇部分家具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在某些产品产地标注问题、质量问题以及不规范宣传问题,本公司虚心接受政府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已开展内部清查整顿工作。”但如今,这份道歉信已被从微博上删除。

    今年9月,达芬奇官方微博却突然发力,先是否认造假,发布关于《东方早报》报道不实的严正声明,又解释“一日游”并非欺诈,而是报关模式不同。11月开始,达芬奇又在微博上表示要追责广东卫视的“虚假新闻诬陷”,要求其公开道歉,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达芬奇拒付133万元罚单

    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产品质量法》,没收该公司经销的部分不合格家具产品,并处以133.4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所售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广告法》,对该公司广告宣传不规范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予以更正。

    面对罚单,达芬奇开始连续发布微博,称从未造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要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2月24日,达芬奇称《标准化法》第14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而上海市工商局错误地以推荐性国家标准认定“木工要求”和“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不合格,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并发表长达3页纸的公开声明,称其代理销售的家具质量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否定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依据。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的官方微博称,在中国市场销售进口家具,必须配有产品中文说明书,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达芬奇公司已经承认没有给消费者配备产品中文说明书,这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中国法律的处罚,不是达芬奇公司一句道歉就可以了断的。关于判定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上海市工商局是依据国家法定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出的,不是达芬奇公司自己可以解释的。

    当晚7点半,达芬奇家居连发多条微博,表示愿就不提供中文说明书向消费者道歉,但同时发出多项质疑,认为“缺乏中文说明书”并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与“不诚信”无关,并指责上海市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拒绝达芬奇要求鉴定机构出庭的请求,并控诉道,任何人不得作自己的法官,上海工商剥夺了达芬奇复议的权利!达芬奇期待在法庭上和上海工商局公平地陈述理由。

    10分钟后,“上海工商”回应:一个企业是否诚信,消费者自有公认;工商处罚是否正确,法院自有公断。对于达芬奇公司提出行政诉讼,工商部门将依法应诉,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1.2亿赔偿清单引争议

    12月25日,达芬奇又发表声明,称其“不造假,不行贿,不偷税,尊重劳工权益,筹集1.2亿元现金解决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投诉”。1.2亿元现金的全部付款明细报告已经报告上海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同时称长宁工商分局以“行政指导”之名,行“行政命令”之实,勒令某公司不得向达芬奇出租场地,致使达芬奇不得不取消2011年展会,此举造成达芬奇上亿元的货品积压。

    1个多小时后,“上海工商”回应,称经向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了解,该处从未收受过达芬奇公司提供的消费者投诉付款明细。

    当天晚上8时,达芬奇公布了付款人和消协收款人的姓名,称也曾将该报告报给国家工商总局,“不理解上海工商为何会公然否认此事”。

    随后,“上海工商”删除了此前发布的微博。不少网友质疑:看来是真有付款明细清单一事?12月26日,新浪认证为“上海工商”官方微博管理员的“上海工商老徐”回应网友说,工商此前否认收到清单,是因为达芬奇并未将清单送到消保处,而是送到了上海市消保委,和消保处不是同一个机构。

    消保处和消保委到底是什么关系?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但上海市消保委的办公地址就在上海市工商局,而出面作出解释的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本人也是上海市工商局的副巡视员。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消保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俗称“消协”),是民间社团组织;另一个则是工商行政机关下设的消保机构,一般为工商局消保处或消保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协在中国是一个民间社团组织。但全国各地的消协往往在事实上变成了政府机构,很多时候与工商局消保处的职责重叠,两者唯一的区别在于消协没有行政执法权。

    “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和投诉,消协有权组织双方进行调节,但如果一方不愿调节,涉及到行政处罚,消协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吴冬说,这也是为什么达芬奇罚单是由工商局消保处开出的,而赔偿清单则是递交到上海市消协的原因。

    处罚如何更合理

    12月26日,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承认,达芬奇递交了一份付款明细,但提供的只是一份简单的名单,上面有很多“张小姐”、“李先生”这样的称呼,没有消费者的地址、电话,没办法作出跟踪和调查。其中,可确定的消费者只有10来个,其中全部都是当初付了定金,没有真正拿货的消费者。

    达芬奇家居董事黄志新则表示,清单之所以简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隐私;达芬奇方面已经处理了达1.2亿元的90%的消费者退赔请求,并在全力准备诉讼。

    12月27日,上海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婉拒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并表示,由于达芬奇家居方面公开表示将对上海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目前上海市工商局方面在此期间不再对外作出任何反应。

    吴冬表示,的确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涉及到违反消法的经营者需要公布赔偿的清单或名单,提供清单只是达芬奇自己的选择。很多中国的进口产品确实都只提供英文说明书,不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非常简略;而消费者若要提起诉讼,必须有相关的事实证据,如果当时没有录下促销员的夸大其词,合同上又没有标明,确实很难维权。

    吴冬认为,对达芬奇的处罚要寻求合法性、合理性,首先要相关检测部门认定其是否为缺陷产品,如果是,就必须根据产品质量法来处罚;其次,要看同样的事例在家具行业中是否普遍,其他很多企业是否也同达芬奇一样生产缺陷产品。

    本报上海12月28日电

分享到:
2011公共焦虑:为了挣钱 不讲良心?
达芬奇为何从道歉转向“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