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幸福感”这个议题似乎很受关注,先是中国社科院公布的“七成人感觉家庭幸福”的调查结果引发较大争议,再就是各地的研究机构也在进行类似的幸福感调查。武汉市社科院的年度白皮书一公布,问题就来了,同样的幸福感数据,经当地不同媒体报道出来,让人感觉完全不一样,好像接受调查的不是同样的武汉人!
《楚天金报》的标题是《幸福感调查:七成武汉人“基本满意”》——主要强调“大家比较满意”;而《长江商报》的标题则是《武汉晒市民幸福指数 平均分63三成认为“不及格”》——看得出来,主要是强调大家不太满意;另一份都市报《武汉晚报》则用了这样的标题《市民幸福感总体偏低 对未来持乐观态度》——让人感觉不是滋味儿;当地的党报《湖北日报》的标题就中庸多了《武汉首次发布市民幸福指数 总体分值63处于中等》。
当地著名网友“方家评说”对此调侃道:《楚天金报》的标题,政府喜欢;《长江商报》的标题,群众喜欢;《武汉晚报》的标题,政府和群众都不喜欢;《湖北日报》的标题,政府和群众都喜欢。其实,我觉得,不同的不仅是标题,还有标题所流露出的各自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以及新闻对数据的不同侧面的强调。同一份调查,同一个数据,他们不过是各自撷取了符合自己报道取向的角度,强调了各种关心的内容,并通过这种强调植入自己对这个调查结果的态度和立场。有意思的是,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强调,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
学者王则柯先生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上海孩子半数达不到平均高度”与“上海孩子半数超过平均高度”说的其实是一件事,可受众感觉就不一样。王老师因此说:在论述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时,慎用文字应是社会责任心的一个标记。在武汉人幸福感的报道上,有着同样的问题,“七成武汉人基本满意”和“三成认为不及格”虽是对同一数据的解读,可经由标题和文字表述出来后,强调的意思甚至截然相反,从前者看到的是“武汉人很幸福”,从后者看到的是“武汉人其实不太幸福”。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媒体其实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幸福感”本身定义的模糊。“幸福感”本就是一个任人涂抹的小姑娘,媒体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数字审美立场上,给她穿上了不同的花衣裳。且不说在此前的调查中,“幸福感”本身已经过无数的扭曲,结论端出来后,媒体的报道就花样百出,更可见这种幸福感是多么靠不住。
这样的角度差异和表述不同,只能强化公众对“被幸福”的深刻理解。老百姓是比较无奈的,无论作为个体还是群体,他们都无法自主地、不被扭曲地表述自己的幸福感,而只能被政客和媒体通过各种文字游戏去作符合自己意志的表述。你幸福吗?请填一个表。在幸福的表述上,你拥有的权利只是填一个别人设计的表,到底是否幸福,表述权就在设计问卷的、统计问卷的、发布结果的和报道数据的人那里了。我们的幸福表述,都是别人在做主。
我的幸福,我感知,我做主,我表述。那些形形色色的统计,那些角度各异的报道,也许都是各怀目的、各取所需的文字游戏罢了。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一以贯之:真正的幸福蕴藏于对“不幸福”的自由表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