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月1日起,16项公务消费不得现金结算。据悉,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财政部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公务卡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作人员不用预借现金,直接持卡消费,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回到单位再向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财政部通知还规定了4种情形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相对于现金结算的不透明、难监管,公务卡能否遏制公务消费腐败?对此,网友热议不断。
网友“映空残雪”表示,财政部的新决定减少了官员寻租的机会,也有助于最后的审计,“这个给力”。
网友“一介布衣”则认为公务员刷卡消费无法堵塞“虚列开支多报账”的漏洞。“因为公务卡刷卡属于‘准现金’交易,只需经营者的简单配合,就能钻空子,例如,将超过真实消费部分当场以现金返还,或故意多消费、多刷卡,然后回单位据报销,等单位财务部门将款项支付给对方后,再到相关单位拿回扣。”
广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张仁寿认为,公务卡为支出、报销提供了方便,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一定额度上的大宗消费必须刷公务卡,资金来龙去脉一清二楚,有据可查,可以审计监督”。
同时,财政部也指出,从2007年国内开始推行使用公务卡以来,虽然“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在公务卡推行过程中,存在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普遍。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沈梅红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公务卡使用率不高的原因有三:一些单位长期形成的概念比较根深蒂固,习惯原来的公务消费的形式和方法;在客观上,公务卡改革还需要像POS机的布局、系统等金融部门的配合;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结算目录。沈梅红透露,广东下一步将会参照财政部对中央预算单位的做法,研究制定推进省级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对于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公务消费腐败,有观点认为,“唯有公开财政预算才能治标治本”。
对此,张仁寿认为,“现在财政监督主要是人大、中介机构和群众监督,但人大监督容易流于形式,群众有时候连预算报表都看不懂,无法窥探内部细节”,应该进一步进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门自身也要建立绩效监督制度。
本报广州12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