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月5日电(记者陈强)户籍不在福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福建完成3年全日制中职教育后,有望参加福建省高职学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单独招生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今年“高职单招”招生对象除了户籍在福建的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外,还首次将“在我省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我省中职学校学籍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职毕业证书、法定监护人近3年在我省连续缴社会保险、户籍不在我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招生范围。
业内人士在解读这项政策时认为,此举有利于外来人员在务工地安心工作,也有利于其子女的升学和就业,以便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
此外,今年福建的“高职单招”政策对动手能力强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十分有利。凡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免试录取福建省招收“高职单招”院校的相关本、专科专业;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秀奖者,享受文考成绩加10分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