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庆阳市西峰区黄官寨实验学校的学生在排队上校车。
当日,甘肃庆阳市购买的40辆“大鼻子”校车正式投入使用。甘肃庆阳市政府将计划用于2012年公车更新的7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校车,另外还多方筹资300万元,总共将投资1000万元用于改善学校校车状况。
另外,甘肃省人大颁布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于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校车应当让行;校车必须有明显标识;校车驾驶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等,使校车相对于其他社会车辆而言拥有了一定的“特权”。新华社记者 聂建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