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教育分级:为了适应复杂社会分工要求和人才层次结构特点,综合考虑我国业已建立的技能、技术等人才评价标准、学校教育制度、职业资格制度以及社会组织和企业管理结构的一般特征、跨国企业培训体系、国际职业教育制度经验,建立的以初中后教育分流为起点、以5级为基础、具有发展性的职业教育分级结构模型。
2.职业教育分级制度:为实施职业教育分级教育,建立的职业教育分级标准、办学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与内在机制,面向经济社会需求和人们求学需求的开放机制和运行规则,形成指导职业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活动和受教育者接受职业教育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标准制度、授权制度、教学制度、评价制度、证书制度和其他保障制度等。
3.职业教育目标分类:教育目标是指所培养的人应达到的标准,是决定教育标准之标准。美国著名教育家布卢姆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每一领域内,又细分为若干层次,这些层次具有阶梯关系,即较高层次目标包涵且源自较低层次目标。职业教育目标分类是职业教育的根本,是决定职业标准的标准,分为社会能力、操作能力和发展能力三个领域,包括八个次级目标和若干个三级目标。
4.职业教育分级标准:是与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兼顾实际职业需求和职业人才发展需求,整合了学校教育要求和职业技能要求、受教育者职业胜任和未来职业发展的关系,对职业教育分级要求的规范描述。内容包括专业名称、职业教育等级、适用范围、职业教育目标、标志性教学任务、职业发展方向和证书等重要方面。
5.课相:是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提出的重要概念,它是以职业教育分级标准提出的能力目标为依据,以实际职业活动或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习者为中心,教、学、训、做、评相融合的职业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组织模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