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来扬)今天,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考录违规事件的调查进展,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11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宋江明求职验血记》,讲述了山西长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笔试第一、面试第一、总分第一的成绩,却遭遇“被贫血”的离奇经历。
此事引起社会各方强烈关注。长治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的调查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宋江明参加体检和复查的血液检验单存在人为篡改数据的嫌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和平医院)有关人员和递补考生家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在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过程中,分别收受递补考生贾美玉的家长贿赂10万元、1.7万元,为递补考生顺利录用提供方便。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指使他人篡改体检数据,弄虚作假签署体检报告。长治市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志红,为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分别向赵波、吉新瑞行贿10万元、1.7万元。
山西省纪委发言人称,赵波等人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致使本该录用的考生宋江明未被录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经长治市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波、吉新瑞、贾志红、韩玉梅4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涉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其余6名涉案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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