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2年01月19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福建省政协委员:

青少年宫应完善免费服务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1月19日   06 版)

    本报福州1月18日电(记者陈强)在刚刚结束的福建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省青联副主席刘路远提出,政府应提供稳定的、持续的资源支撑,完善青少年宫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

    目前福建省共青团、教育、妇联所属的青少年宫共有149所,年均为194.4万名青少年提供各种免费服务和公益服务。免费服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面向特殊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服务,比如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举办的共青团周末(流动)剧场、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二是面对所有青少年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教育实践和文体活动,比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绿色上网、法制教育等;三是承接政府(部门)的青少年社会教育项目,比如爱国主义展览、科技展、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免费服务的资源支撑主要来自于承接政府事务、吸纳社会资源和青少年宫提供公益服务获得的收入。

    刘路远委员在向大会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在福建各地青少年宫接受免费服务和公益服务的青少年,只占到全省在校学生的40%左右,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青少年宫“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

    他认为,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青少年宫提供的免费服务没有纳入政府服务;二是青少年宫吸纳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三是青少年宫通过提供公益服务获得的造血能力不强。这些都制约了青少年宫扩大免费服务和公益服务的覆盖面。

    专门为少年儿童提供社会教育服务的青少年宫,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为此,刘路远委员提出4点建议:1、政府通过全额购买、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购买青少年宫的服务,把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给更多青少年;2、政府将青少年宫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青少年宫场所运转、维护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青少年宫的建设费用、人员经费、场所折旧有基本的资金保障;3、政府的财政和税收部门要贯彻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4、政府要把更多的财政投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的青少年宫,推进青少年基本文化权益服务均等化。

分享到:
青少年宫应完善免费服务
女富豪吴英被判死刑
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
诉讼能见“官”有理当面说
红领巾服装服饰文化促进计划启动
长治:培育好人群体 塑造城市灵魂
海口龙鳞村:富裕和乐的世外桃源
新闻发言人不能报喜不报忧
团四川省委与在京川籍青年联欢
网民积极参与2012年元旦春节手机原创作品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