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月18日电(记者潘志贤 通讯员林宇峰)为了扭转行政诉讼上述现状,深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今年1月以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行政庭强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针对行政机关年度内首例被诉行政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诉讼。该院专门印制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书》,连同起诉书副本、举证须知等材料一并送达被诉行政机关,书面告知案件受理的时间、案由、开庭时间,并郑重告知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予以备案记录,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该院已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3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书》10份,占受理案件的23%,其中公安机关4份、工商机关1份、环保部门1份、民政机关1份、财政机关1份、政府部门两份。截至目前,经涉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诉讼,已协调处理行政案件3件,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