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共青团福建省委提交的有关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这份提案是团福建省委抽调专门人员在对服务业和加工制造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做的调查基础上形成的。
调查显示,福建省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精神文化生活较为贫乏。82.5%的受访新生代农民工下班后选择“待在家中或宿舍”,主要的娱乐是上网、看电视或逛街散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或光顾书店、图书馆、体育馆等文化场所。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压力较大,缺少人文关怀。在被访的新生代农民工中,67.8%的新生代农民工是一线工人或职员,主要从事技术含量低、临时性、高强度的工作,感觉“工作压力很大”和“工作压力较大”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而企业和社会对他们的人文关怀相对缺失。三是他们有较强的发展提升需求,但缺乏有效的提升渠道。44.1%的受访新生代农民工表示进城务工的首要目的是“寻找发展机会”,但是多数人并没有明确的学习计划、职业发展规划和行动。50.8%的受访者称自己用在学习培训上的花费不到收入的10%,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他们提升职业发展能力的帮助也不多。
提案分析认为,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新生代农民工闲暇时间较少。68.1%的受访者表示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87.6%的人每周工作超过6天。二是收入较低。福建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月收入主要集中在1000~2000元及2000~3500元这两个范围,其中2000元以下的占55.9%,远低于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2571元的收入水平。三是缺乏有效组织。72%的用工企业没有为农民工提供任何休闲娱乐设施,58.6%的企业仅在逢年过节时才举办活动。政府、社会团体及社区等提供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娱设施和活动也很少。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程度不高,他们的日常玩伴主要是同事、同乡、同学,近一半的人参加了老乡会或同学会活动。
团福建省委的提案指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题,关键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户籍、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种歧视性制度,使新生代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无差别的公共服务。
为此,这份提案提出了4点具体建议。
一是积极提供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服务。用工企业要经常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并建立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社区要因地制宜,举办农民工文化节,开展“露天电影”、“广场演出”等免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积极开展“流动图书馆”、“周末剧场”、网络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并与社区合作在新生代农民工聚集地建立文化广场或文化活动中心。城市的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场所要对新生代农民工免费开放。
二是广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支持一点,学校减一点,自己出一点”等方式,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积极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设立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基金,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与新生代农民工联系紧密的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订单式培训。
三是大力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用工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缓解工作压力。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开通心理热线、维权热线,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疏导。要建立“新市民学校”,为新生代农民工免费提供文明礼仪、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素养。
四是不断完善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权益的保障机制。政府部门在制定文化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时,要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和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工作,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此外,应通过立法、执法等有效措施,严厉查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规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超时间工作等行为,为新生代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本报福州1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