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一结束,足管中心职业部就忙着向各俱乐部和地方足球协会发送会议通知——2月9日,中国足协会员代表大会将在河北香河基地举行。职业部主任刘殿秋今天告诉记者,这次会员代表大会“议题严肃”,“主要讨论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事宜,相关材料之前已经下发给各俱乐部,形成决议问题不大”。
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管办分离方案1月中旬修改定稿。根据最新方案,中国足协将新设“职业联赛理事会”,级别与职能委员会相同,且对中超、中甲两级职业联赛拥有决策权,而为了改变“足协内部议定”的弊端,理事会将吸收经济、法律和社会学等4名专业人士参与决策。
“成立联赛理事会是管办分离新方案的第一步,原本应该在足代会上讨论这件事,但现在东北那边还没有结案,足代会日期定不下来,所以就赶在今年联赛开始之前先开一个会员代表大会。”有足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理事会实际上相当于中超委员会和中甲委员会合二为一,执委一共19个人,主席还是于洪臣,因为他分管联赛。”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身为足管中心副主任的于洪臣,至今还未在中国足协担任职务,直接担任职业联赛理事会主席不仅难避“内定”之嫌,更与“小中心、大协会”的体制改革相悖——原计划改革后的足管中心将只负责政策规划,“管办分离”初衷即为削弱足管中心插手联赛事务的诸多权力,而一旦中超委员会和中甲委员会扩编为职业联赛理事会后仍归足管中心领导,则改革大计又将沦为空谈。
据记者了解,诸多足球业界专家对于“管办分离”的前景并不如想象中乐观,一北方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俱乐部早就希望联赛自主经营,就像当年联合提出组建中超公司那样”,但“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已经密不可分”,所以,“管办分离”一是“很难明确是和足管中心分离还是和足协分离”,二是“很难在中超公司层面上得到执行”。
“管办分离的实行对中超公司的运作会有一些影响,其中最显著的地方在于,原来中超公司还有一定的联赛管理职能,但在管办分离之后,中超公司要将管理权交还给中国足协,换句话说,就是按照新的设想,中超公司的职能只是中超联赛的商务开发和商业活动。”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今天傍晚告诉记者,“虽然现在还不是非常清楚管办分离推行的程度,但国家体育总局和足管中心的态度也很明显,用4个字概括,就是‘逐步推行’,不可能一下子就完成改制,还需要时间。”
去年3月,上赛季中超联赛开赛之前,中超公司经由董事会审议,同意某广告公司原总经理鲁俊成为新任中超公司总经理,而与此前作为足管中心下属部门参与联赛管理相比,首次经历“社会招聘”的中超公司,似乎迈出了“管办分离”的重大一步。但一个赛季结束之后,尽管中超公司完成了商业目标,却与中国足球最需要的管办分离并无干系——去年10月,刚刚熬过半年试用期的鲁俊便因“个人原因”辞职,在足管中心内部,不少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中超公司始终无法成为“真正”公司的又一佐证。
因此,中超公司距离“独立的、中国最专业的赛事运营管理公司”这一宏伟目标相去甚远,最根本的障碍则是由于中超公司无法撇开“最大股东为中国足协”这一“章程性缺陷”,公司董事长也只能由足管中心副主任级别领导担任——无论足管中心的“管办分离”口号多么响亮,健康联赛商务开发所带来的巨大收益仍要由足管中心负责支配。
“上个赛季就说要管办分离,但那次分离之后是把一些办赛的具体事情交给公司来做,很多人还参加了各种培训,结果今年又说管办分离是把办赛权交出去,公司只负责商业推广开发,所以我也不清楚管办分离究竟是要干什么。”有中超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抱怨,“现在有足管中心、足协、联赛理事会还有公司,谁和谁分离都不清楚,改革越改越复杂,部门也越来越多,原先很简单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可能会变得很麻烦。”
本报北京1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