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感动会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十年前,《感动中国》评选刚开始时,节目制作者们恐怕没想到,它会带给人们这么大的影响。
十年评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被挖掘,被发现,被传播。我们看到这样一群人:不论他们有怎样的身份、背景、经历,也不管他们是社会名流,还是普通民众,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能够让我们心生感动。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是他们所具有的共同特质。
可能,你很难去概括“感动”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却能从他们身上,找到积极向上、美好向善的力量。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对真善美认知的最大公约数。
也就是说,我们在感动中找到了一种共识——人性的共识。它所传递的是对主流价值观的寻找和概括。任何社会,都需要以榜样为代表的主流价值观,它与社会的开放、包容并行不悖。多元化的社会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同时,也有基本共识和普适价值,那些“感动中国”的人物——不管是王选、姚明、濮存昕,还是献身麻风病康复事业的张平宜、替哥哥还债的信义兄弟,或者以集体形象出现的三峡移民,他们所代表和展示的,正是这样一些价值取向和判断。
作为精神上的共鸣,感动的意义也恰恰在此。它凝聚价值共识,显现道德力量。这个社会,或许并不像期待中那样完美,人们时常用物欲横流、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之类指责其缺陷和阴暗。但是,这个社会,也一样不缺少执著进取、信义担当、奉献忘我。当人们的关注点集中于“恶”时,放大的“恶”,就会挤压、遮蔽“善”;而这个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并非已缺失,只是在很多时候,它可能被遗忘、被利诱、被胁迫。
向善之心,对精神价值的追求,一直存在。从那些“感动中国”的普通人身上,你能感受到它的生生不息。
在感动中国获奖人物的名单中,有学术泰斗,有副部级的高官,更多的则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这样的组合为寻找价值认同的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观察角度。我更关注那些普通人的故事。他们可能经年累月做一件自己认为很普通的事,比如几十年照顾一个人,比如爬梯子上悬崖才能到学校上课,这些在别人看来的艰难之举,却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并没有刻意想要感动别人、影响社会,但这种内在自发的力量,却足以打动每个人。
当越来越多的人被感动——今年,《感动中国》的网络投票总票数达3.2亿,参与者将近7000万人;当这些感动安抚人们的抱怨、不满、焦虑,鼓励坚持、进取、奋争之时,你会发现,作为一种影响与改变社会的力量,它有多么坚韧与强大。
或许,有人会说,瞬间的感动,如若不能持久,不能内化为某种行为准则,将是微小和脆弱的。如果我们对社会的急功近利忧心忡忡,那么,为什么不能对世风的改变、道德的提升,多一点耐心?社会的善与恶、好与坏,不过是大量个体行为的映衬和反射。人人都不是旁观者,只有更多人参与其中,才可能有道德的重建、环境的改良、国家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