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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3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立人”之殇

本报记者  董碧水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2月13日   07 版)

    谢正军/CFP

    2月3日,温州立人教育集团债务危机事件进入司法程序。因涉嫌犯罪,董事长董顺生等6人被温州市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是一场备受关注的、由民间借贷引发的债务危机。此前,立人集团董事局工作人员称,据集团内部统计,共负债约22亿元。而据部分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才红估计,此案所涉及的民间融资金额可能达到70亿至80亿元,“债务涉及人员至少达五六千人”。

    该案或成为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显然,这是去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后倒下的又一张多米诺骨牌,高达数十亿元的涉案金额,让人们再度领略了温州民间借贷的“疯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该案也暴露了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困境。

    “钱生钱的日子一夜间成为过去”

    事实上,立人集团的债务危机并非爆发于近日。

    早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就向社会发出公告,坦言无力偿还债务。当时,立人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债务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使得该公司许多房地产项目出现卖不动的状况,资金无法回笼;二是该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投资的煤矿产业,由于当年新出的“限产”政策,无法取得预期的客观回报;三是“老百姓手中的钱也紧了,整个10月份集团都借不到钱”。

    立人集团成立于2003年,前身是董顺生等人于1998年创办的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董顺生和其他6名股东各出资10万元,租赁一家国有陶瓷厂的厂房起家。

    据公开资料,总部位于温州市泰顺县的立人教育集团名为教育集团,实际上实行的是多元化经营。事发前,该集团旗下有36家学校、幼儿园、煤矿以及房地产公司等,分布在内蒙古、江苏等地,经营范围涉及教育类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业投资等。

    据当地人介绍,立人集团在泰顺集资办学历时10年以上,在当地家喻户晓。此外,立人集团在民间的高息借款也有十多年时间。

    据介绍,在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开办的当年,学校招生还不错,招生220人。“可能是山区学生不太适应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加上百姓对民办学校学历的怀疑,第二学年只招收了160人,学校经营出现亏空。”立人集团董事局董事雷小草说,也就是从那时起,董顺生开始了民间借贷之路。

    “当时的借贷没有多大数额,而且主要用于学校投入。”雷小草介绍,之后学校在全国范围内高薪聘请了一批高素质的师资力量,每年都能为温州中学输送数十名学生。

    地处浙闵边界的泰顺县是浙江省的欠发达县之一,2010年全县GDP不到40亿元。在育才高级中学创办之前,每年泰顺县中考能考上温州中学的学生寥寥无几。

    较高的升学率让育才高级中学逐渐成为当地一家知名的民办学校,在民间资金的支持下,学校迅速扩张。之后,董顺生相继开办育才初中、育才小学和育才幼儿园,并在2003年成立了温州立人教育集团。

    因为光靠学生的学费和民间的少量借贷已经无法维持集团的正常运营,2005年,董顺生开始寻找出路,决定向外投资,并先后向房地产、工程建设、煤炭等行业拓展。

    到债务危机爆发前,立人集团旗下的学校、房地产、矿业等企业的数量已“扩张”到36家,项目遍布浙江、江苏、上海、北京、湖南、湖北、河南、内蒙古、贵州等多个省(区、市)。

    由于学校的知名度和企业扩张的收益,董顺生在当地名声渐露,成为泰顺县的明星企业家,并于2006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基金会授予“绿叶奖”。由此,当地更多的百姓自愿、主动地将钱借给立人集团。 

    “试图通过投资高盈利产业获取利润,再反哺教育的商业化办学模式清晰可见。”立人集团内部的一位人士说,董顺生曾表示,起初企业确实获得了盈利,“但这些盈利主要支付了学校的负债和多年来的借贷利息。”

    泰顺当地的债权人告诉记者,他们借给立人集团的钱2003年月息为1分,2006年月息2分、2.5分,2008年金融危机时涨到4分甚至6分。

    泰顺县政府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不少教师、机关干部、公安人员也都参与“立人”借贷,全县至少有数千人借款给立人集团。

    在危机爆发后,育才学校90%以上的老师被卷入,“多的有400多万元,少的也有几十万元。”育才学校的一位老师说,钱生钱的日子一夜间成为过去。

    债务涉及人员至少在五、六千人

    立人集团的债务和资产到底如何,外界有着诸多不同的猜测。

    立人集团高管此前表示:根据公司内部统计,共有债务22亿元,大部分为民间借款,直接借钱给企业的债主约1000人,含间接债主在内约2000人,但公司资产有50亿至60亿元。

    部分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才红此前表示,考虑到十年来立人集团向民间滚动融资及已有数十亿元的本金和利息兑付,立人集团所涉及的民间融资金额可能达到70至80亿元。“案件为目前全国范围内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林才红说。

    一位参与财产核清的知情人士表示,“立人集团的债务最低额度为80亿元,涉及债权人数在6000人左右”。

    记者从泰顺县相关部门了解到,该案所涉及的民间借贷数额、人数正在统计,还未明确。但泰顺县有关领导称,债务涉及人员至少在五、六千人。

    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向社会公告表示无力偿还债务后,11月5日,立人集团公布了资产重组的三种方案:第一,债转股,债权人债权转成集团旗下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诚意煤矿股权。第二,分期偿还,债务分5年偿还,每年偿还本金的20%,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利息,利率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计;若到期后仍不能按时还款,将拍卖资产偿还。第三,认购集团旗下子公司江苏盱眙佰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待建房产。

    据上述高管介绍,债权人可组合选择以上三种偿债方案。其中,位于江苏盱眙的“小太湖·国际新城”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定于2014年7月开发完毕,合计可销售金额约23亿元。

    但2012年2月3日,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表明该集团的债务与资产重组未能成功。

    “立人集团的资金主要来源一直靠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单一。”雷小草称,在泰顺县,向银行融资难,向民间融资便捷。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集团的局面正逐渐好转,董顺生带领董事局于2010年年底确定2011年的目标:煤炭生产量达到500万至600万吨,楼盘销售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

    但从2011年年初起,在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对楼市的“限购”、“限贷”的政策背景下,立人集团的许多房地产项目开始卖不动,资金无法回笼。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投资的煤矿产业,也由于“节能减排”、“限产”等政策严格控制煤炭产量,无法取得预期的回报。再加之受温州金融形势偏紧,资金借贷更加困难,发生民间债权人资金挤兑等影响,2011年6、7月间,立人集团的资金几近告竭。

    为摆脱困境,董顺生推出了月息4分、5分、6分甚至更高的利息,以求吸收更多的资金。但这种“饮鸩止渴”的方式最终也无法见效。

    据悉,当初,泰顺县政府对立人集团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确定为三个阶段:首先是企业自救,其次是政府帮扶,最后是司法介入。

    2011年12月,部分债权人最终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地政府介入立人集团债务危机处置

    2012年2月8日,泰顺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了立人集团的22项资产清单。这22项资产包括10项位于江苏、上海、温州等地的已开发和在建的房地产项目;6项位于内蒙古和贵州的煤矿企业;位于泰顺当地的育才学校、两家分别位于北京和大连的幼儿园,以及泰顺的一家蔬菜基地和一家家禽养殖基地。

    泰顺县政府同时发布公告称,为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已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处置资产;此外,还将对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依法进行登记、核查、确认和处置。

    泰顺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将立人集团的主要资产公之于众,目的是希望社会各界监督并提供其他资产线索。据悉,泰顺县政府已委托两家温州当地的中介机构——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启动资产清查工作。

    据了解,眼下,当地政府已组建21个监督联络组,全面介入立人债务危机事件的监管和处置,目前实施的处置监管重点包括保全企业资产、开展清产核资、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救助特殊困难人员等。债权登记工作将从2月15日起正式开始。

    但据了解,偿债方案中所涉及的22个项目中的内蒙古哈拉沟露天煤矿自2011年11月28日停产后,在12月5日被内蒙古当地债权人代表强行接管;12月28日,所有财务会计资料被移交给债权人代表。因此,这一资产对于在泰顺的债权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

    而立人集团全资拥有的内蒙古牛五尧露天煤矿开采年限为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4月17日,核定开采量为60万吨。该煤矿的开采期限事实上已所剩无几,且目前由于处于冰冻期停产,预计2012年3月中下旬才能复产。

    立人集团在2011年3月收购的内蒙古敖包梁点石沟煤矿的23%股权能获得多少权益也未获得确认。立人集团与满世集团洽谈股权受让事宜时,需出资6.7亿元,已支付3.9亿元,余下2.8亿元未按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手续还未办理。在此种情形之下,立人集团最终能获得的多少权益同样需要关注。

    目前,对立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正处于司法介入阶段,由泰顺县政法、金融等部门成立的工作组,正指导应对立人集团资产重组等相关事宜,有几种方式的重组方案供债权人选择。

    一是将债权转为股权,可折价持股的企业分别是立人集团旗下的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诚意煤矿立人集团所拥有的部分股权。

    二是分期偿还的债务规定在5年内清偿,年还本金的20%,最后1年偿还本金、利息,利率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计。若到期后仍不能按时还款,将拍卖资产偿还。

    上述方案之外,对于立人集团和育才系学校的走向,不排除“育才系”学校将由政府接管,转为公立的可能性。

    但当地人士称,司法程序启动后,立人的前景有可能出现新的变数。泰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向媒体表示,立人集团即便是政府接管,也将坚持民营性质。

    让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刻不容缓

    据了解,当地公安机关对董顺生等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起因于群众举报立人集团的民间集资行为,并不涉及其他刑事犯罪。立人集团的民间借贷行为是高息借款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尚未定性。

    有观察人士认为,这是自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偿债付息后,这一民间借贷引发的危机由行政指导下的企业自行债务重组向司法介入演变的一个强烈信号。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并未完全开放,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从正规渠道远远无法得到满足,只能转而寻找其他渠道。“董顺生是典型的创业失败、陷入高利贷深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的民营企业家。”

    在采访中,不少经济界、企业界人士呼吁,中国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现象愈演愈烈,本身说明了目前的金融体制已远远滞后于现实的经济发展。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让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刻不容缓。

本报记者  董碧水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02月1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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