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案尚未结束,一审败诉的苹果已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然而,这起商标诉讼案正在迅速升级,最近几天,全国多个城市的工商部门开始介入查处在市场上销售的iPad,某些城市甚至已将iPad下架。
在许多人对国内法律环境的印象还停留在“执行难”之中时,此次案件在一审上诉期未过的时间内,便有多个地方开始查抄“违禁”商品,动作如此“雷厉风行”,实在有些出人意料。
据悉,事件还将继续升温。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谢湘辉表示,他们正在向海关申请,禁止iPad进出口。这意味着,在中国装配的iPad不仅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而且还无法运送到世界其他国家。
唯冠如此不依不饶,并非是真想让苹果停止iPad的销售,而是想借此施加压力,逼迫苹果和解,收取一笔不菲的商标转让费。
早在2010年8月,唯冠科技就因金融危机而破产,目前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是其实际控制人。据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45亿元。
资料显示,以八大银行为代表组成的债权人会议决定对唯冠进行债务重组,和君创业公司担任了唯冠科技的债务重组顾问,但其发现唯冠科技并没什么值钱的资产,仅有的iPad商标也正在被苹果占用。面对这根“救命稻草”,2010年和君创业推动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联合起来向苹果公司索偿100亿元人民币。
2月14日晚间,苹果公司打破沉默作出回应,在一份简短声明中指责唯冠拒绝履行协议。苹果发言人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苹果与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官司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苹果已在2006年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买了iPad商标,但当时的卖家是台湾唯冠。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同属香港唯冠国际控股集团。资料显示,唯冠科技集团于1989年在台北创立,于1997年以唯冠国际(00334,HK)的名义在香港上市,深圳唯冠为其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认为他们才是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持有者,苹果与台湾唯冠的商标买卖并不等于苹果在中国大陆就可使用这个商标。
如果唯冠科技的申请获得海关的批准,iPad将不能离开中国境内。眼看已接近iPad 3出货和发布的日期,iPad商标的纷争会否影响iPad 3的出货和发布?这也成为事件后续的焦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