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2月19日电(记者武欣中)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今天通报,备受关注的武汉地铁广告招标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据此,武汉地铁集团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2月15日、17日,中国青年报连续报道了武汉地铁2号线平面广告经营招标结果引发争议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经有关部门调查,《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处置方案未经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更未报经市政府批准。据此,武汉市城管局已要求武汉地铁集团公司就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武汉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资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城市道路、公路、广场等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应当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拍卖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财政、交通等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目前,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仍在对该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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