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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29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已经连续开展4年,全国各省、市团组织和超过70%的县级团组织开展了此项活动。4年来,共青团在省级以上“两会”共提出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建议、提案和议案41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了青少年成长环境

各地对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建言献策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2月29日   07 版)

    团湖北省委组织代表委员深入厂矿一线了解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生活状况。

    团九江市委召开团组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会议。

    编者按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实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三高一低”的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其融入城市一般要经历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心理和文化融入3个阶段,而能否从根本上转变为城市居民,其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将起着最终的主导性作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着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作出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这既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大契机,也使构建党委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共建、公众积极参与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工作格局的任务更加突出。

    广州:“心理融入”尤为重要

    据最新统计,广州市1270万常住人口中,外来人口总数已达到713万人。在这700多万新广州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这个城市抛洒汗水、添砖加瓦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可以说,新广州人特别是新生代产业工人是推动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也为幸福广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新生代产业工人既是幸福广州的重要建设者,也应该是幸福广州建设成果的享有者。

    近年来,广州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就业、劳动保障、子女教育以及积分入户等方面推出了相应政策,这些努力在保障新生代产业工人基本民生,促进他们城市融入方面起到了明显效果。但是,与父辈相比,新生代产业工人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有更主动的文化融入愿望和更迫切的文化需求。因此,把握新生代产业工人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精神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努力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他们的精神家园建设,促进他们的“心理融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全面摸查广州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现状,深入研究其特点、趋势和需求等问题,团广州市委、市青联、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于2011年联合开展了广州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及对策研究调研,以期为改善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现状、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提出可行的、有效的对策与建议。调研对象包括全市12个区(市)中的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教育水平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共发放问卷720份,回收问卷604份,回收率为83.9%。

    为了更好地促进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融入,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如在条件具备的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中设置针对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方面的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为新广州人、新生代产业工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是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如可以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相对集聚的工业园区、生活区鼓励兴建改建一批与新生代产业工人日常生产、生活相融合的文化活动设施,如建设社区图书室、自助电子阅览室等;鼓励社会文化设施低成本或者免费对他们开放;通过政策优惠或者政府补贴,鼓励文化企业为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提供低价位文化产品,开设新生代产业工人专场,以优惠的价格为他们放映优秀的电影,举办文艺巡演、展览等;鼓励用工企业重视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评选表现突出的企业并予以表彰等。

    三是加大社会关爱力度,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展旨在展示新生代产业工人形象的各类评选活动,满足他们取得社会认可的精神需求。如鼓励有才华的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创作,由他们自己组织、编排、演出,“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

    河南:转变旧有观念 改善现有制度

    新生代农民工与其他社会群体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有着本群体自身的个性特征,他们的文化水平、生存条件、发展环境都要优于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在城市准入、就业准入、创业环境、居住条件、发展前景等方面有较大的改进,但在城市融入、文化共享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障碍。

    第一,业余文化生活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存在矛盾。

    精神文化生活的富足必须首先建立在有自由充裕时间的基础上。但现实条件下,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每天被上班和加班时间填满,尤其在制造业和住宿餐饮业,加班更为常见。与传统农民工不同的是,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不愿为增加收入而加班,他们渴望更多闲暇时间。调查显示,86%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节假日不加班,但愿望很难实现。此外,收入低也是原因之一,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月文化消费10元以下的占近三成,只有约两成的农民工月文化消费在50元以上,也仅够支付上网和手机费用,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更多的文化消费。

    第二,文化生活方式单调与公共文化服务覆盖不足并存。

    在集体文化生活方面,现有的公共文化场所较少设置在农民工集聚地,单位安排的文化活动项目少且吸引力不强,大多数单位一年一次的文艺活动、社会上提供的送电影等快餐式服务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调查显示,有四成以上的农民工不知道有社区文化活动或从未受邀参加社区文化活动,38.1%的新生代农民工没参加过企业组织的文化活动。在个体性的精神文化体验方面,据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反映,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的生活比较单调,“平常有活儿干还好些,没活儿干的时候最难熬,不知道到哪里去玩”。他们的主要消遣是上网和看电视,上网因成本低廉快捷成为首选,但不少人都期待拥有更多文化生活的选择,希望得到相关指导。

    第三,文化追求与现实社会经济地位形成差距。

    新生代农民工求知欲强,职业期望值与城市同龄人趋同,超过30%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56%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同时,他们的集体维权意识更强。但只有20%的人参加过相关的选举活动,80%的人对基层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不太了解,更缺乏对各种社会活动的参与。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识模糊。调查显示,有48%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村人,31%的人认为自己是城里人,还有21%的人不知如何定位。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中发现,越是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25岁以下的农民工,越认同他们的城市人身份,对未来生活更加自信乐观。

    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关系到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关系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改善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需要转变旧有观念,改善现有制度,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首先,努力形成重视进城务工青年精神文化生活的工作氛围。

    由于城乡割裂和传统道德影响力的束缚,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缺少安身立命的归属感,而企业人文关怀的缺失和社会大众对于农民工精神生活的忽视,在一定程度上还广泛存在。这就要求切实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保障其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明确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责任,形成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共识。一是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正面宣传。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民工的工作和生存状态。让人们认识到农民工在城乡经济和社会文明进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了解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和生存的艰辛,通过种种渠道反映和宣传农民工多彩的精神生活和政治上的需求,创造条件,让他们有表达诉求的机会,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满足他们的政治需求,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二是促使企业增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意识。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要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企业要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要建立职工文化平台,配备文化管理人员,提高文化设施管理水平,保障文化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常态化。三是动员社会团体和民间公益性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要积极搭建农民工和其他群体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以文化活动消弭社会隔阂,增加社会各界相互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认同感、归属感,从而打破城乡二元体系的樊篱,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

    其次,有效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进城务工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直接原因,就是缺少享受城市丰富文化生活的经济基础。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消费的门槛,满足其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一是政府加大投入。加大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工作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建设相对固定的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加大社区文化场所投入,依托社区文化场所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居民的交往,让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到社区文化生活中。二是政府加强引导。加强对文化工作者的引导,及时创作适合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送电影、送演出、送图书等文化配送活动;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引导,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各种兴趣小组或文艺团队,鼓励有文艺才能的务工青年进行文艺创作,并为他们提供展示才能的演出舞台,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

    南京:对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关注不足

    团南京市委通过前期调研、分析,认为目前该市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外出务工目的明确,导致花钱参加文化生活有顾忌。在问及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时,赚钱养家、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为前两名,也就是说,他们外出打工只要能赚到钱就行,精神文化生活有就参加,没有就算了。

    第二,经济收入低,文化消费能力不强,精神文化生活内容相对单一。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一,主要与收入有关。调查显示,农民工在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很少。其中,职业、收入稳定的群体,在时间与金钱方面有着更多的支配权,他们的业余生活相对丰富,可以参加看电影、旅游、健身等消费性的娱乐项目。在经济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除去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费用,他们每月可用于文化娱乐等消费的费用几乎所剩无几。

    第三,对现在生活状态普遍不是很满意。作为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理想信念等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对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

    第四,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有组织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组织、团体较少,这是因为社会各界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近年来,对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子女上学等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但对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却还缺少足够的关注。

    为此,特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首先,政府部门应调动起可能的社会资源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文化活动的场所和平台。在农民工相对集聚的工业园区,建议考虑由政府投资建设一些文化活动中心,低价位或者免费对他们开放。同时加强城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群众性文化事业的建设,改进服务形式,让城市文化设施进一步向他们开放。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需求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工会、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切实为新生代农民工做好权益维护工作。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当好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利益的代言人和权益的维护者,是共青团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

    其次,加强引导,让企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企业要处理好企业效益与企业文化两者之间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发展企业文化,进而改善务工人员的精神生活质量是对企业人力资本的一种投资。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组织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出台这方面的相对强硬的规定来制约企业,避免其只追求效益而忽视企业文化、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三,新生代农民工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比较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他们追求城市生活,融入现代城市的愿望比较强烈。其本身要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勤于学习,积极参与政府及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技能,提升自身素质,逐步改变自己原来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树立通过自己努力改变命运的决心,遵纪守法,主动适应城市文明,进一步融入城市文化。

    上海:鼓励企业机构提供低价位文化产品

    一般而言,获取文化产品的主要途径不外乎两种:一是通过市场购买,譬如去电影院、剧院消费;二是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譬如公共图书馆、社区文化中心。新生代农民工则处于二者的夹缝之中,一方面,他们由于收入微薄,无力承担相对高昂的文化消费,另一方面,他们缺乏户籍身份,也无法享受部分由政府提供的以户籍为衡量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在团上海市委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的调查中,受访者中,月收入在1200元至3000元之间的人数占到了四分之三(76.4%),更有4.4%的人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在被问到进行文化消费的主要障碍时,58.5%的受访者坦陈,“价格偏高”是自身进行更多文化消费的主要障碍,他们希望有更多公益性质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从实际来看,上海丰富的文化产品和发达的文化产业主要面向中产阶级和城市居民,相对高昂的价格让新生代农民工难以问津,调查中有青年农民工表示:“进电影院看进口大片需要80元,一般的片子也要40元。太贵了!”

    从调研结果来看,由于价格因素,被访者的文化消费途径也相对单一。以他们的首要娱乐开支为例,上网占40.7%,购买书报杂志和支付手机娱乐费用等开销较低的活动占33.5%。

    作为个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不高,但作为一个群体,他们的消费总量是惊人的。有学者指出:在沪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342元,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279元,每月在家庭消费方面占到收入的50%左右,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市场。免费的演出固然受到农民工的欢迎,但为了保证文化产品的质量,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素养,低票价可能是更为文化企业所能接受的策略。

    因此,建议如下:

    第一,推动以政府出资的方式平抑高价位文化产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近期,上海就以政府出资的方式平抑剧院高票价,包括上海大剧院、东方艺术中心、文化广场、上海逸夫舞台等在内的十大知名剧场,每个月至少举办两场公益性演出,最高票价不超过80元,受到群众广泛赞誉。这其实正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公共服务外部购买等形式鼓励这些文化企业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低价位文化产品的典型案例。

    第二,出台相关政策,对开发价廉物美文化产品的文化企业、文化服务机构进行补贴。上海连续开办7年的“星期广播音乐会”,由上海音乐厅和上海电视台艺术人文频道联合主办,由政府主管的上海宣传文化基金会专门给予上海音乐厅和有关参演文艺团体和个人资金补助,双周周日上午10∶30正式演出,票价仅为30元、40元、50元,凸显“普及艺术知识、提升艺术素养”的目的,很快成为享誉上海乃至全国的艺术普及教育的品牌。这正是一个很好的案例,通过政策性补贴降低票价,同时保证艺术水准不降低,让新生代农民工同样可以带着孩子走进艺术的殿堂,享受大师级的表演,这种经历比观看免费电影、观赏免费演出更令他们印象深刻,也会令他们更珍惜这样的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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