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凌)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云南将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小学生和初中生提供每天7元至8元补助,基本解决在校膳食问题。为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云南省政府要求,所有农村学校的学生食堂2012年内都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
云南省有53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中寄宿制学生就有300多万人,这些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非寄宿制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学校吃午餐。为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国务院确定的“一补”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学生,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寄宿小学生能享受每天7元的补助、寄宿初中生能享受8元的补助。
为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同时实行跟踪监测、及时改进。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分析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情况,不断改进计划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