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此提法一出,两会代表、委员们立刻将眼睛盯在央企上。显然,在他们心中,亟须“全民共享”的是央企这块“人民蛋糕”。
有代表提出“分”。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建议,用两年央企利润向全民分红,发放4万亿元消费券。若以13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约得3000元。他还乐观地预计,“‘新四万亿’计划一旦得到实施,其对消费市场的拉动显而易见。”这个主意倒不新鲜,几年前就曾有过。
也有委员主张“缴”。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称,在确保连续性的前提下,可将央企上缴红利占利润的比例逐步提升到20%、25%。
还有委员要求入社保。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可以考虑将国有经营资本赚钱后的税后利润作为社保基金的一个来源。“必须要有一部分用于全民分享成果,分享成果的最好方式就是来补充社保基金”。
民间的说法更多。有些不乏想象力,有些只是图口快罢了。无论如何,人们要求权利兑现的愿望却是真真切切的。那种“名义上属于我、实际上跟我无关”的感觉太糟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之前,围绕着央企的种种议论,包括“垄断”、“国进民退”、“低效率”等,都没有“共享”的话题来得更有群众基础。
老百姓或许搞不清楚垄断的好坏,也不如民营企业家那么在乎“谁进谁退”,更比较不出哪种组织形式有效率,却绝对期望写着自己名字的蛋糕能切到自己碗里,而不是挂在别人的嘴上。因此,当美国的阿拉斯加将全州石油、天然气收入做成基金与民众分红时,中国人无不露出艳羡的神情。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指出的那样,“现在老百姓感觉不到国有企业是全民的”。
面对此种情况,或许国资委会大喊委屈。2011年,央企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2万亿元,同比增长20%;累计实现净利润9173亿元,同比增长6.4%;累计上缴税金1.7万亿元,同比增长19.7%。与此同时,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央企都冲在前头,发挥着骨干作用;定点扶贫和援疆援藏工作不敢有一丝懈怠;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服务“三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央企交了那么多税,履行了这么多社会责任,怎么能说没有全民共享呢?
更为重要的是,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开始实行。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从2008年起,选择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和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实行单位,开始收取上一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其中,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如烟草、石油石化等,上交比例为10%;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如钢铁、运输等,上交比例为5%。 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资源性和竞争性行业企业各在原基础上增收5%。
另外,国资委还尝试用某种形式化解人们的担忧。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就曾将国有资产解释为“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去年年底,国资委又抛出“公益性国企”的概念,将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包括进去,强调其对国计民生的保障作用。
然而,这一切似乎仍不够,不够直接,不够真切,不够有力。
人们可以理解,央企要可持续发展,要成长为世界一流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人们也可以理解,央企要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如厂办大集体、办社会只能移交等,需要大量资金;人们还可以理解,央企要承担巨额社会成本,如电价、油价政策性亏损等,需要大量资金。然而,这都不是阻碍人们感受“所有人”权利的理由。
人们可以不要“杀鸡取卵”式的分红,也可以不要求突然大比例提高分红,但是人们的确需要“我与我的央企”的联系。或许摆在央企及其监管者面前最急切的任务,不是漫天撒钞票,而是如何拉近它和“全民”的距离,让所有者的权利能够得到全面的伸张。当然,这包括利润的分配。
简单地说,请告知,如何让我感受到那是我的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