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5日电(记者武欣中)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武汉地铁运营公司资源部经理邓宏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发布“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的项目招标结果,3家竞标公司中,出价最低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7亿多元中标,而出价高达10多亿元的深圳报业集团则意外落败。深圳报业集团就此提出异议,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与武汉市纪委取得联系,共同成立联合办案组,对事件展开调查。3月2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对邓宏武等6人作出党内处理的决定。
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邓宏武身为受政府委托管理地铁衍生资源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在负责地铁2号线广告招标过程中,故意违反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滥用职权,采取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推荐评标专家名单,擅自组建专家库,以及影响评委评分等方式,帮助广东省广告公司以低于深圳报业近3亿元的报价中标。在此过程中,邓宏武收受广东省广告公司相关人员贿赂30万元。另外还查明,2008年3月至今,邓宏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上百万元。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邓宏武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及受贿罪。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另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招标中,投标方有3人涉嫌犯罪,检方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