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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石家庄将治理“人流广告”顽疾

王依 本报记者 樊江涛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4月13日   03 版)

    石家庄“妈妈团”关于“人流广告泛滥亟待治理”的呼声,引起了有关部门关注。4月11日,石家庄市委宣传部专门邀请“妈妈团”成员,与工商、卫生、文化、出版、城管等部门座谈治理之策。

    4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石家庄“妈妈团”办展览求关注——“人流广告”泛滥亟待治理》,报道了石家庄数位母亲自发组成“妈妈团”,收集了1万多册低俗的“人流广告”杂志办展览,希望引起社会对“人流广告”泛滥现象的关注。报道刊发后,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石家庄市卫生局法监处工作人员在座谈会上说,市卫生局对妈妈们反映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初查,“约谈”了其管辖的14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劝诫他们停止散发“人流杂志”行为。

    该工作人员也坦言,此前也曾为此“约谈”过有关医院,但由于缺乏有效处罚手段,收效不大。他解释说,与公立医院不同,私立医院院长并非市卫生局任命,其广告行为也不在市卫生局的管理权限内——正规广告由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布则由工商部门管理。

    对这一观点,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工作人员回应说,此类私自发放的“人流杂志”同样不在工商管理范围内。

    除了治理“人流广告”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晰外,座谈会各方还认为,对制发“人流广告”处罚力度不够也是造成其泛滥的主要原因。

    石家庄市城管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见到散发杂志影响市容行为,他们都会制止,但处罚力度实在有限,“我们仅能罚个二三十元,最高罚款额度是50元”。

    对于处罚乏力,出版部门也有同感。石家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场处工作人员介绍:对散发这种“人流杂志”非常猖獗的医院,新闻出版部门也多次查处,但按有关条例,最高罚款是1000元。

    “对人流杂志,哪个部门都该管!我们将尽快协调各部门拿出方案,治理这一顽疾。”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市场处工作人员的表态,无疑让妈妈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妈妈们提议,应对在社会上大量散发、严重污染社会风气的杂志作为 “非法出版物”予以重罚。有关与会代表解释说,这些标有“内部资料”的杂志并非是销售盈利的,所以难以认定为“非法出版物”,是否是“淫秽物品”则需要公安部门确认。

    对于妈妈们提出的一些“无痛人流”户外广告管理问题,石家庄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广告没有经过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都属于非法广告。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会后尽快汇报解决。

    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还向妈妈们通报说,市卫生局决定,下一步将对各区(市、县)开展计生项目(人流)医疗机构的资质、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就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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