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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长沙“1·19”储存盗版图书案审结

主犯获刑4年6个月 举报人获奖金13万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4月19日   06 版)

    本报讯(记者刘声)记者日前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全国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长沙“1·19”储存盗版图书案已审结。主犯王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该案举报人因提供重要线索,已获得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奖励13万元。

    据了解,2011年1月,全国“扫黄打非”办接到12390电话举报,称湖南长沙有一个储存盗版图书的仓库。全国“扫黄打非”办核实线索后,会同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在长沙市两个地下仓库查获《全国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中等医学职业教材》、《2010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系列用书》等盗版图书166种45万册,码洋达1300余万元,激光防伪标签6万余个,盗版图书胶片163个品种,以及盗版图书的印制、销售台账。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余某等4人随后被抓捕归案。

    经查,王某筹集资金70余万元,于2008年底开始从事制售盗版书籍的活动。他先将市场热销书籍编成《图书目录》,在全国图书订货会上大量发放,同时在订货会上结识了一个盗版图书中介商,向其购买图书胶片和样书,而后根据各地图书销售商的订单大量印制盗版图书。2009年,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他在长沙市租用两个仓库储存盗版图书,雇用人员分别负责把守仓库、运输等环节。2011年1月19日,上述两个仓库被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查获。

    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等7人进行宣判。7人因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9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至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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