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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昔日国足“大总管”被控受贿15起,涉案金额123.6万元——

蔚少辉案牵出众多行贿球员

本报记者 郭剑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4月25日   04 版)

    今天下午4时30分,蔚少辉的代理律师王女士和蔚少辉的哥哥走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人拒绝了众多记者的采访要求后迅速离去,“现在案件还没有最后的结果,我不想就此案接受采访。”王律师说。

    起诉书对蔚少辉提出了15项受贿指控,总金额为123.6万元,但蔚少辉在庭上否认了其中的14项指控,据一位旁听了庭审的人士介绍说,“蔚少辉和律师都认为,那14项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构成受贿。” 

    起诉书称,蔚少辉在2005年至2010年担任中国足球队领队期间,大量收受球员、教练财物,共有15项之多。蔚少辉仅在庭上承认收受过原国家青年队主教练贾秀全8万元人民币,对起诉书中提到的“郑智送其奢侈品牌旅行箱、张永海送其手表、闫峰送其10万元以及教练李霄鹏送其6万元”等指控,蔚少辉不承认这是受贿。  

    北京律师徐庆光告诉记者,“本案牵扯进来的球员和教练估计是没有立案,这也是值得注意的一点,因为行贿罪立案标准要求在1万元以上。但不管法院怎么界定球员的问题,中国足协也应该有行业规定来处理这些涉案的球员。”

    蔚少辉案的起诉书中提到的郑智、张永海、闫峰3名球员,目前仍为各自俱乐部效力征战中超联赛。郑智在广州恒大队中主力位置稳定并且担任队长;闫峰上一轮联赛还在大连实德对上海申花队比赛中首发登场;张永海则是2009赛季北京国安联赛夺冠功臣之一。

    一位足球圈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法院认定蔚少辉受贿,足协没有任何理由不处理涉案球员。”

    本报丹东4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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