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4月29日电(记者王磊)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的基层团干间传递着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基层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经费将全部列入财政预算,除了确保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两万元外,每个乡镇街道还将得到“以奖代补”的1万元经费支持。
“乡镇团委要想在工作中底气足、腰杆硬,就必须有专项工作经费,这样才能从根上解决基层团组织活力不足的问题,建立起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长效机制。”长丰县罗塘乡团委书记高升说。
“配置专项工作经费对基层团组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费的使用要科学合理,账目要公开透明,确保每一分经费都用到刀刃上。”在肥东县桥头集镇团委书记张茜看来,若是能巧设计、善持家,把这两万元工作经费作为一个支点,可以从多个渠道筹措更多的共青团工作资源,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据统计,合肥市目前有82个乡镇,团委工作经费过去列入财政预算的乡镇仅有14个,只占乡镇总数的17%;未将团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乡镇中,平均每年产生的团委实际工作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有19个,占23%;团委工作经费在2000元~1万元的乡镇有17个,占21%;1万元以上的乡镇有32个,占39%。
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团组织经费过于紧张的问题,2012年1月,团合肥市委向中共合肥市委提交《关于请求加强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经费支持的报告》,建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将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两万元的标准,统一拨付。同时,建议市级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设立总额为2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以奖代补”支持乡镇街道团组织开展工作。
这一报告得到合肥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作出批示:“共青团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区应全力支持保证其必要工作经费。”
团合肥市委第一时间主动与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沟通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目前,各县(市)区的该项经费均已落实到位。
据了解,近年来,团合肥市委按照中共合肥市委提出的“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要求,着力增强基层团组织工作活力,把社会管理创新、青年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设计成基层团组织易于开展的活动项目并汇编成册,以工作菜单的形式提供给基层团组织,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用出实效,更好地凝聚青年、服务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