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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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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遗失的手稿重现拍卖市场

周作人手稿所有权谁说了算

本报记者 张黎姣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5月15日   09 版)

    “184万元,成交!”随着拍卖槌落下,由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以全场第二高价被拍走。这是5月12日,发生在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举行的2012春季拍卖会“文人情怀”专场上的一幕。

    周作人的孙子周吉宜当天因健康原因未能到现场,只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询问了场上的情况,当听闻祖父的作品被拍走,他第一反应仅是语气低沉地“哦”了一声。

    作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周作人的作品常出现在拍卖市场,然而这部书稿却有些不同。

    自“五一”期间,从报纸上看到嘉德所拍卖的拍品中,竟有一部曾摆在祖父文稿柜中的手稿,周吉宜便有些激动。这部曾在“文革”抄家时被“抄走”的书稿,终于出现,毕竟是好事,但却以拍卖公司拍品的名义出现,且其收藏者是已故作家唐弢,这让周吉宜感到奇怪。

    他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起这部书稿的“前世”:“‘文革’时,红卫兵第一次破门而入,我就在家。他们把祖父和我们居住的房间全部翻了个底朝天,寻找枪支弹药和金条,书籍文稿和各种物品散落满地。他们随意进出房间,拿走很多东西。后来还有附近居民和我们不知身份的人来我家,在满地狼藉中穿屋而过,是否拿走东西不得而知。后来这些房间被贴上封条,偶尔有人从中运走物品然后再封上。”

    1968年7月周吉宜去北大荒插队时,这些房间都还被封着。“此前,这部作品一直在我家,我对其印象很深刻,因书稿是我祖父亲手装订的,其中还有鲁迅的修改,大人们看和谈论时我就在旁边。”周吉宜十分确定,“文革”前,手稿在自家。而“文革”结束后,国家几次归还抄家物资,却并没有这部手稿,自此,它便下落不明。

    手稿重现拍卖市场,对此,周吉宜质疑:“唐弢先生是怎么获得这部手稿的?这原是我们的东西,却到了拍卖公司,我想知道委托人是否有合法持有的证明?”

    周吉宜第一时间联系到嘉德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向其说明自己是该手稿的所有权人,并希望嘉德提供该手稿委托人的所有权证明,但他得到的回应是:嘉德方面不能提供证明,也不能透露委托人是谁。随即,周吉宜要求嘉德方面停拍这部手稿,但被拒绝,同时被告知:公司不接受个人的质疑。

    无奈之下,周吉宜委托律师与嘉德交涉。此后,嘉德公司的法务负责人又给周吉宜打来电话,称想再了解一下,周吉宜是否报过案,是否有抄家物品清单作为证据,而周吉宜则希望她提供对方的证据。周吉宜曾不解地问道:“这是不是就像大街上有人抢了我的东西,我想要回,警察不问对方的东西从哪里来,却说我得先证明这是我的?”那位负责人回答说,能够拿出合法持有证明的拍品能有几件呢?如果那样要求的话,这个行业就没有办法发展了。我们只能要求拍卖者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这件拍品是他的,并承担法律责任。

    不能公布委托人、无法提供其合法持有的证明、不能停拍,周吉宜的种种诉求皆被拒绝。

    5月10日周吉宜报警,称发现丢失的手稿出现在拍卖公司即将被拍卖,请求立案并予保全。110立即通知海淀派出所和周吉宜取得了联系,但经警方研究,因涉及“文革”抄家,所以没有为周吉宜立案,并告诉他可到法院起诉。

    5月11日上午,周吉宜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准备起诉嘉德公司,但上午的排队号已经停发,下午法院又不接受立案,虽几经联系仍无果,他只好去主管拍卖行业的商务部反映情况。

    在致商务部函中,周吉宜这样写道:由于我得知消息时间已晚,与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交涉和查找法律规定又颇费时间,至今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违法拍卖时间迫在眉睫,希望商务部不失时机地履职。另,对于“文革”,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早有定论。 近年来,中国一直主张被抢走之文物(如圆明园文物等)不应由拍卖公司拍卖。希望此事不致授人口实,使人言说中国采用双重标准,给自己脸上抹黑。

    手稿被拍卖后,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嘉德的法务负责人,对此事,他们回应如下:商务部曾于本场拍卖会开始前致电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我公司法务部人员也据实进行了解释说明。截至拍卖会开始前,未收到异议者提供的任何证据,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与该件拍品的委托人签署的《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该拍品正常拍卖。

    委托人是否要向拍卖公司提供合法持有证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拍卖公司工作人员称:“有些很难证明,如祖上流传下来等情况,我们会有专家去鉴定,对委托人的所有权、处分权了解清楚。并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这是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

    对于周作人手稿被拍卖一事,记者咨询了律师陈钟。陈钟认为,拍卖行对委托人的所有权只会做形式上的审查,而不是实质上的审查。但就此事来看,委托人所有权的来源是很重要的:“凭现有信息很难判断,因为涉及抄家,如果没有这情况,手稿应该在原作者或其家人的手中,由于抄家遗失,后来委托人是如何获得的,这决定了手稿的认定。”此外,陈钟表示,周吉宜如有证据可证明手稿原本在家,也是十分有利的。

    周吉宜认为:“拍卖行业存在法律的缺失,公平性欠缺,法制的约束不够完善,偏向于一方的,并不很照顾公平。我家丢的东西很多,如果它能够重现于世,对研究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很多事情我们并没有追究,但这次不同,他们是在用‘文革’的混乱,发国难财,用非法占有我祖父的手稿来牟利。”

    抄家物资没有被完全退还的情况不在少数,曾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的傅增湘的后人此前也为追回傅增湘遗产而状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著名学者止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无法判定此事,但他说:“‘文革’时所谓‘抄家’是对私人财产的非法侵犯,尽管其后国家努力做了一些退赔工作,仍遗留着很多问题,应该得到妥善解决。如果是被抄走的东西,就不应该落入他人之手或仍存公家之处。”

    止庵说:“从这部手稿中可以看到周作人原来是怎样写的,鲁迅是如何修改的,二人的文风是如何不同,这对研究者来说都是很有价值的。可供研究的东西成为私藏,很难再为研究者所利用;但是公藏也未必就能被利用,个别还遭到破坏。现在好多研究者都不敢说是在研究,因为许多材料我们都没有机会见到。” 

    这样的例子不少。作家巴金赠给原北京图书馆许多图书,就曾出现在北京的旧书摊上,甚至有100多本陆续流进私人收藏者手中。此类事件从未止息,一部手稿的所有权之争仅仅是冰山一角,对于“保护”二字,我们应有更深的思考。

    “周作人故居的价值更高,不也遭到破坏?现在的问题是,司其事者并不认为这是财富。而当某件遗作成为可升值的东西,就有许多人投资;当某处故居成为发财的障碍,就赶紧拆掉。”在止庵看来,我们的社会是金钱驱动的、没有文化的社会。

    “重要的是,司其事者得有文化,懂得珍惜,并让这些文化财富变成天下之公器。”止庵呼吁:我们应该有更多名人的博物馆、纪念馆,应该保护好名人故居,且国家应该收购名人遗物、作品,将其交给博物馆永久保存,并把它电子化,能为更多研究者所利用。

    当记者问到周吉宜得知手稿被拍卖后的感受,他说:“我的感觉是,40多年前‘文革’中我家被抢了一次,现在又被抢了一次。”

    周吉宜表示,为了得到公正,他想开实名微博,向社会各界寻求帮助。

    周作人手稿所有权争议仍未停止,周吉宜仍在积极争取,他说:“中国文化这些年来已经被破坏得太多了,而我除了想要回属于我家的东西之外,也担心,在中国,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如果可以顺理成章地据为己有,并变现获利,那将会给人们一个危险的暗示,对社会安定具有巨大的危害。”

本报记者 张黎姣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5月15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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