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5月18日电(记者王鑫昕)四川大学今天晚间发布消息,针对该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疑问进行了说明。5月18日,本报刊发报道《川大拟录取的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存疑》,报道了报考四川大学的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涉嫌造假一事。根据调查,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信息无法查到或有错误。
今晚11时26分,四川大学在其网站上发布《四川大学关于<川大拟录取的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存疑>报道的有关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称,5月10日,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过中国青年报记者得知考生家长对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相关反映,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学校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组织开展了相关核查工作,对公示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了复查,现已将相关复查结果报送教育部。 《说明》没有公布学校的复查结果。
《说明》介绍了2012年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四个步骤:第一步,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由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进行公示;第二步,对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学校将进一步复查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第三步,复查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第四步,学校与省级招生部门联系,办理审批通过考生的录取手续。
“目前,学校已顺利开展了今年第一步骤的工作,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接受了包括家长、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现已启动第二步骤的工作,对所有公示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进行进一步复查,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对复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校方称,目前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的名单,并不是拟录取名单,只是对测试合格考生的公示。公示本身就是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校方在这份说明中表示,学校欢迎并感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就此次考生家长举报一事,学校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一旦查实有违规操作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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