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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有此一说

重罚不能改变云南旅游乱象

鄢光哲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5月25日   11 版)

    5月18日,云南省旅游局向社会公布了一项投诉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调查显示,西安游客一行5人被旅行社转“卖”达5次,旅游大巴驾驶员存在对游客因未购买商品而进行报复的行为,同时发现其在多个路段有超速行驶的情况。根据调查事实,云南旅游执法总队对违反规定的旅行社、旅行社负责人和导游处以总共7.5万元罚款,报复游客的驾驶员李某被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调查,游客4月17日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途中,按合同约定不需安排导游服务,由昆明石林兴利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云AL0955旅游车驾驶员李某载客返回昆明,途中按行程计划进入普洱刀光寨普洱茶店参观。从该购物店出发至墨江服务区进行车辆例保的过程中,一名游客在旅游车上大便失禁的情况确有其事。经向多名同车游客调查,该驾驶员在旅游服务过程中态度极其恶劣。其曾向游客说过类似“这次买茶叶的提成归我,希望大家给我面子,上车时将购物小票给我”,“你应该买上50块钱给我个面子”,“你们不买茶就认为我坏,你们认为我坏,我也就认为你们坏”的语言。在一名游客提出上洗手间的要求后,该驾驶员对游客说:“买茶叶你不配合我!现在要我配合你?”

    “驾驶员报复游客不购物致游客大便失禁”的文章在网上被热议之后,5月11日,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批示“请省旅游局重视处理此件投诉”。就处罚的力度来说,非常重,但事情如果就此画上了“句号”,那就对市场秩序的改善毫无意义。司机和导游依靠购物回扣维生依然是行业常态,旅行社转卖散客拼团也不罕见。

    打个比方,在一个十字路口,很多车闯红灯,只处罚了一个撞了人的司机。无论处罚多重,其他司机也不会在红灯亮起来的时候乖乖把车停在白线之后。这个处罚释放出的信号会被解读成:红灯可以闯,不撞人就没事。试问:这个路口的交通状况改善了吗?答案显然是:没有。这个路口依然秩序混乱,司机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再出事故只是早晚的事。

    《韩非子》中有个故事说:荆南的地方,有一条江叫丽水,自从有人在江畔发现了金子后,这里就常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淘金者。官府禁止淘金的规定很严厉:如果抓获就在十字街头砍头,分尸示众。被杀者的尸体横满江面,但是偷偷来淘金者还是不断。没有比在闹市区砍头、分尸更重的刑罚了,但私自淘金者依然,究其原因,是抱有“不一定被抓获”的侥幸。所以,要是你对一个人说:“把天下给你,再杀死你,你乐于接受吗?”智力低下的人也不会答应。给他天下,这是最大的利益呀,他不听从的原因是知道必死无疑。有可能不被抓获,多么重的刑罚都吓不住私自淘金者;晓得必死无疑,把天下财富全给他,他也不情愿要。

    《韩非子》告诉我们说:罚而不漏,人皆畏之;罚而漏,人不畏也。当然,“漏”还有个度的问题:或百之漏一,或百之漏九十九。后者比前者糟糕得多。漏得越多,畏惧者越少,到头来就成了“法不责众”。

    严刑重罚有杀一儆百之效。但那是在当初出现“一”时,及时杀,可以“儆”还没有出现但很可能会出现的“百”。并不是在已出现“百”的时候,才来杀“一”。这就不叫杀“一”,而叫杀“百分之一”。

    杀百分之一不叫管理,叫做报复,或者,技术一点的说法,这叫以罚代管。要想改变云南旅游的乱象,需要改变的是市场的游戏规则。旅行社也好,司机导游也罢,都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他们只是规则的执行者。出了问题对规则的执行者课以重罚,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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