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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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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宁这个精神符号过时了吗

李朝全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6月11日   02 版)

    ■我们今天说向赖宁学习,是一种扬弃,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倡导,其实质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精神。这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永恒的价值追求。从这个层面上看,赖宁这个精神符号永不过时,任何时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扬的巨大价值。

    一个中国男孩的精神世界

    24年前,一个14岁的少年因为奋不顾身地参与扑救山火英勇牺牲而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教委授予“少年英雄”的称号。1990年代,他成为中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成为那个时代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一个熠熠闪光的精神符号。他的事迹进入了小学《思想品德》教科书。

    他,就是赖宁,四川省石棉中学初二学生。

    关于他的壮举,通常都是这样介绍的:1988年3月13日,为了扑灭突发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他主动加入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随着对他的生平事迹采访的深入,人们发现,赖宁曾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他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生活无比热爱。在初一时有道考试题:“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怎样做?”赖宁的回答是:我们应该以集体利益为重,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放在次位,必要时要舍得牺牲个人利益去维护集体利益,关键时刻甚至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去维护集体利益。次年他竟然用自己的生命印证了自己的这一回答。

    赖宁有着远大志向,立志要做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他坚持几年为家乡探险寻宝,利用节假日采集矿石标本。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好追根寻底,有积极探求的进取精神,是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然而,救火毕竟不是一个生命娇嫩脆弱的孩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生命与财物面前,人们更重视生命价值的至高无上。因此,即便在1989年,团中央和国家教委号召全国各族青少年向赖宁学习时,也没有特意强调他以弱小的生命去对抗无情的大火这样的见义勇为舍生取义英勇牺牲,而是倡导“学习他胸怀大志,从小做起;学习他热爱科学,勇于实践;学习他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习他热爱祖国,临危不惧”的精神品格。

    进入21世纪,人们的生命观更加强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而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全社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再去提倡学习赖宁似乎变成了尴尬为难之事。因为学习赖宁,必然要提到学习他的见义勇为,为了集体财产牺牲个人一切。显然,这样的倡导,放到一位未成年人身上很不合适。于是,学习赖宁的声音逐渐减弱,赖宁的事迹也从少年儿童的世界里渐行渐远。

    现在,是到了对学习赖宁活动进行小结的时候了。从媒体的报道上看,赖宁原本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切可感的男孩子。这位14岁的少年调皮又爱搞怪,他是一起玩的孩子们的“头儿”。当一个朋友被人欺负了,他还会带头去摘那家人的葡萄。和赖宁一起救过火的周伟说,他觉得关于赖宁的报道过于集中和拔高,让他感觉不像自己的同学了。和大家一起朝夕相处的人,突然间成了英雄,同学们都觉得很不适应。在《赖宁的世界》的作者孙云晓眼里,赖宁有些出格,不是一个正统的样板英雄。他这样写道:“创作这部作品是为了实现我的一个梦:淋漓尽致地表现一个中国男孩子的世界,一个充满雄性气息的世界,一个具有高贵气质、高尚追求的世界。”

    赖宁这个精神符号永不过时

    有人断言,赖宁迟早要退出历史的舞台。这话的潜台词便是,赖宁这个榜样已经过时,这个精神符号已经丧失了现实意义。果真如此吗?!我们需要追问的正是这个问题。

    谁也不能否认,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进步到了高度尊重生命权并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今天我们绝对不允许也一定不会鼓励一个未成年孩子为了救火或救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自身都还是需要获得保护的弱者,他们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以自己稚嫩的生命去承担与其自身不相称的社会义务。因此,毋庸置疑,如果是在今天,我们绝不赞同也不鼓励赖宁这样的孩子去救火。事实上,即便在1988年,当赖宁主动上山救火时,政府工作人员也曾试图将他带离现场,没曾想他又返回救火现场并最终发生了惨痛的悲剧。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在赖宁这样一个幼小孩子身上闪现出来的崇高精神品质——那种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会打动我们并令我们潸然泪下。尤其是当一条弱小的生命在对抗强大的对象时所呈现出来的悲壮与壮美,更足以震撼我们的心灵。因此,今天当我们重温赖宁这位少年的英勇行为时,我们依旧称他是英雄。

    赖宁成为一种精神力量的一个载体,如果我们忽视或隐去他的少年——未成年人身份,我们也依然会被他感动。可见,我们看重的是赖宁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利众精神,我们绝不倡导少年儿童用牺牲生命作代价去见义勇为,但我们也要鼓励孩子们从小培养起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鼓励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见义勇为。特别是今天,在类似小悦悦事件接二连三地在我们身旁发生这样的时代,倡导包括见义勇为、舍生取义之内的民族精神,尤显必要。

    弘扬社会正气呼唤正义与良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样热切呼唤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一个遗忘民族文化根基、抛弃传统美德的国家势必将面临精神血脉断流的危险。所以,我们今天讲向赖宁学习,是一种扬弃,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倡导,其实质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精神。这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永恒的价值追求。从这个层面上看,赖宁这个精神符号永不过时,任何时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扬的巨大价值。

    重新建构我们的英雄观

    2008年,在汶川特大地震中,我们又看到了一大批的少年英雄。他们在灾难面前,在生死的考验面前,英勇无畏地去拯救同学和老师,其中如宋雪、邹雯樱等还献出了自己鲜花般年轻的生命。我们在无比痛惜的同时,也为他们这种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和精神所震撼和感动。他们还是那么小的孩子,竟然就能毫不犹豫地作出这样的抉择。他们的牺牲,同样可以净化和升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当然,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有义务和责任教育我们的孩子要在确保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去见义勇为。而当他们就这样牺牲就这样远行,我们又感到了无比的心痛。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怎样强烈地冲击和荡涤我们被世俗尘埃蒙蔽的心灵啊!

    精神是不朽的。精神的力量更强大,精神的魅力更持久。赖宁已经逝去,赖宁的精神却将长存。精神的符号承载并传续着民族的血脉和文化的命脉,他们的价值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地被开掘、弘扬和光大。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而不懂得珍惜英雄甚至蔑视践踏英雄的民族更是没有希望的。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曾诞生了那么多时代英雄:王进喜、欧阳海、雷锋、时传祥、张秉贵、林巧稚、张海迪、孔繁森……他们都是具体时代产生和推出的英雄,或许他们的身上也都带有着这样那样的局限或不足,然而,他们却都曾感动了几代人,成为全民学习效仿的榜样,构筑起一代又一代中国青少年的精神底色和根基。

    我们今天的时代,英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英雄没有继续受到应有的尊崇和推重,而常常是受到消解、戏谑和解构。嘲笑英雄,淡忘英雄,实质上就是在嘲笑崇高,远离高尚。这是我们这个时代道德滑坡、人们精神处境面临危机的重要原因。

    我们亟须重新建构我们的英雄观,打通我们的精神命脉,建造我们时代的精神大厦。这是我们正在直面的艰巨任务。

    那么,就让我们从重新认识和评价赖宁、学习赖宁精神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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