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和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下称京版“十五社”)在杭州共同签订了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同时,淘宝网正式对外宣布,为打击盗版图书,按照有关规定,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在会上表示,深入打击盗版出版物,积极维护版权,是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是深入打击盗版出版物的重点,近年来,全国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就已开展6次,取得明显成效。这次京版“十五社”和淘宝网签约合作,将积极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的开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网购为推动合法出版物销售开辟了重要通道的同时,其飞速发展、海量信息的交流以及交易身份的虚拟属性,也带来了监管与维权的难题,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不受时间、地域等条件限制,销售侵权制品,给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物发行秩序。
京版“十五社”是在出版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出版单位自发组成的维权团体,2010年,淘宝网、京版“十五社”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签署了《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领导带队,联盟成员单位代表联合浙江省、杭州市两级版权管理部门与淘宝网就“淘宝规则”的修改、举证、通知删除周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两年来,通过十余次的会面、座谈、研讨,双方达成了充分的理解和信任,逐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淘宝网——出版社版权保护合作治理机制”。双方联合实施的网上巡查、侵权商品处理等管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淘宝网和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初次合作至今,在淘宝网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共查处销售高教社盗版图书网店6126家,关闭店铺482家,总计删除盗版高教社商品87759件263277册。
淘宝网副总裁俞思瑛介绍,淘宝已经建立起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一整套维权体系,并制定规则对平台商家的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处罚尺度予以明确。2011年,淘宝网正式建立了商品抽检制度,上线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并根据维权经验和市场动向对“淘宝规则”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维权制度体系的升级完善,将为平台维权工作提供持续的动力,促进以淘宝为代表的网购行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环境的改善。”
京版“十五社”秘书长吴勤表示,此次出版社和淘宝网签约合作,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图书出版行业版权保护合作的开创之举,为保护知识产权、繁荣健康文化市场创造了有益实践经验,也是探索出版物市场治理与发展、文化市场有序与繁荣的有益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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