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新华书店内,“神奇”的“启政版”陕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早已售完。
本报记者 来扬摄
6月18日,当陕西当地媒体率先报道米脂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以下简称“米脂事业单位‘县考’”)试卷出现答题卡所留空格与准考证号码位数不符等多处错误后,米脂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当天即回应:“为了确保考务安全,我县将考生网上报名及准考证的编号制作等委托榆林市考试中心承担,试卷命题工作委托另一有资质的考试机构承担,导致出现上述问题”。
然而,随着调查的展开,纪检部门发现,上述回应中提到的“另一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的命题工作实际上是个人行为,中间经过了多次“转包”,且并无书面的协议约束。
这一结果,让不少考生大跌眼镜。
“笔试内容虽然具有一定的弹性,出题者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应当考虑知识的覆盖面、准确性和科学性。”行政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思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次米脂事业单位“县考”的相关公告并没有指定相关的参考书和复习资料,但最终的笔试题目全部出自同一本参考书,显然在命题环节上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在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不能妄下结论认为其中必有猫儿腻。”田思源说,“但米脂县负责此次招聘的领导小组等主管部门理应对出题老师提出命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履行‘公共科目由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试’的职责要求。”
田思源提到的“公共科目由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试”的职责要求,源自《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科目由人事部门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次考试暴露出我国事业单位考试在组织监管程序上存在的诸多问题。“组织者将出题工作全权交由一名老师来做,这本身就是违背考试原则和制度的做法。一个人的水平终究是有限的,将一项面向大多数考生的考试交由一名出题者全权‘代理’,加之对监管、把关等环节可能出现的疏漏考虑不足,相关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势必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石英说。
田思源认为,要实现人事考试环节的公平,首先要细化规则,包括命题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命题机构或命题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确定命题者的具体方式、命题者的自主权与组织管理者的监督权的关系等方面。
“去年11月24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考试的规定也比较原则,需要更进一步具体化。”田思源说。
他还表示,米脂事业单位“县考”出现“神奇”参考书的问题,也暴露了在人事考试制度中,关于责任追究的部分有待完善。
“应当严格人事考试各环节的责任,如考试组织者的组织责任和委托责任(专业科目由人事部门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保密的义务和泄密的责任等。”田思源说,“此外,为尊重和保护考生的利益,需要通过制度完善来强化救济,保障考生的异议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而实现上述原则的关键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人事考试制度。”田思源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