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温州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首批215辆公车拍卖成交,成交价总计1059.48万元。之后,将有约1300辆公车分6批陆续进入拍卖程序。
按照今年4月温州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本次车改分为两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县(市、区)今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在叫好声逐渐平息后,另一个细节值得关注。《意见》同时规定,对温州市区范围内的公务交通,将实行限额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在300元至3100元之间划分为7个档次。
6月26日,记者从温州市发改委监察室了解到,此次车改工作由温州市车改办负责,车改办隶属于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余胜海表示,车改的根本意义在于节省财政支出。“在此次温州车改中,拍卖了公务车辆,同时实行限额货币补贴,但是,二者相抵是否减少了三公支出,还需后续数据统计证明。”他表示,在此之前的多地“货币化车改”中,就曾存在公务员“一边领补贴,一边继续享受公车”的现象。
媒体人梁幕天认为,后续最值得关注的应当是“低价拍卖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拍卖所获资金流向”。但他指出,任何一种以减少公车数量、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的改革都有意义。“国家或部分地区借鉴这一举措可行性很大,因为阻力相对较小。”他说。
对于本次车改,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庄德水表示肯定。他说,目前我国公车改革主要分为3种模式:货币化补偿、市场化改革及逐步淘汰的综合改革方式。
“市场化改革是取消所有公务用车,通过汽车管理机构租赁或调用车辆。但是,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容易导致改革回潮。时间一长,一些干部会寻找各种理由再次购车。”他说,“逐步淘汰的方式则稍显被动。”在此背景下,货币化改革可行性更强。
庄德水同时认为,不同岗位对公车的使用频率不同,简单按照行政级别区分车补数额存在弊端。如果不采用更为科学的标准,此举很容易成为领导干部“变相加薪”的源头,损害公车改革的公信力。
“这些年车改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公众预期仍有差距。”他说,“车改要想取得根本性进展,需要依赖‘三公消费’整体改革推进,需要建立严格的预算机制。从更为宏观的角度看,这涉及政府的效能、诚信、责任意识建设等问题。”
在体制建设上,他建议应当两条腿走路,即同时实现预算公开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前者是指,对公车购置、维修、使用等全面公开;后者是指,应当建立“利用公权力及公共利益受损”之间的直接联系。“利用公共资源为个人牟利,就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不仅要从纪律层面约束官员,更应从经济、行政处罚的角度加大力度。”庄德水说。
在此期间,他建议运用技术手段对公车进行监测,“比如通过给公车做标志、卫星定位等技术,更详细地掌握公车使用时间、路径等。这些方式已被很多国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