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江西省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在公务接待中陪客人喝酒当场死亡,5月,该局赔偿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知情人称,尹飞宇的酒量很好,一般情况下喝一斤根本没问题,不过尹飞宇好酒贪杯,因公务接待喝醉酒而摔得头破血流,这种事情此前多次发生。(《新法制报》6月26日)
中午,作为行政办主任的尹飞宇陪客人用餐,喝了一斤多白酒;晚上,尹飞宇又陪客人喝了很多白酒,上了一趟卫生间,出来后便一头倒在包厢的沙发上死了……在这个“接待也是生产力”的神奇国度,有人醉死在公务接待上,一点都不奇怪;“酒烈士”层出不穷、前赴后继而慷慨“就义”,有着很大的必然性。公务接待这种生产力,有时竟然是带血的GDP。
对于“酒烈士”,人们的心情往往是复杂的,一方面讥笑其醉生梦死,另一方面感叹其身不由己。公务接待的大环境如此,在某种程度上,“酒烈士”也是官场丑陋酒文化的牺牲品。当然,这仅仅是在“某种程度上”,追根溯源,所谓丑陋的官场酒文化,不正是一个个“酒烈士”、“酒勇士”、“酒壮士”共同打造并发扬光大的么?似乎人人都是身不由己,其实人人都是始作俑者。君不见,无数像尹飞宇这样善饮且贪杯的人,身居接待部门的要职,他们凭借“一技之长”而如鱼得水、乐在其中,并因长期经受“酒精考验”而备受器重、平步青云。
对于“酒烈士”前赴后继,纳税人只能徒呼奈何。那酒杯里装的,分明就是老百姓的血与汗,觥筹交错之中,每年公务接待耗资数千亿元。而且,这件事似乎始终管不了、管不好,准确地说,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这件事根本没人管,任凭民众沸反盈天,“三公浪费”自岿然不动。你看,公务接待耗费纳税人的钱财,赔偿“酒烈士”家属还要耗费纳税人的钱财,用我们的钱花天酒地,喝死了还要我们赔偿,纳税人做了双重“冤大头”,简直比窦娥还冤。很遗憾,纳税人不忍也得忍,甚至谈不上忍不忍。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赔偿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根本不会对外公布,纳税人连知道自己做“冤大头”的权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