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指引下,让每个孩子“上得起学”的愿景已然实现,教育公平不断迈出重大步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战略部署,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正在深化,为每个孩子找到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学生“上好学”的希望已不再遥远。
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多亿元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26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
共和国的历史铭记着义务教育迈向公平的每一个脚印:
2006年,通过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对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还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了改造维修校舍长效机制。
2007年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
2008年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
同年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覆盖全国城乡1.6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通过建立覆盖各个学段的国家资助体系,我国已经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庄严承诺。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两年来,教育部与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备忘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各地教育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已逐步纳入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近年来,中央财政投入数十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师范生免费教育等,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偏远地区和中西部任教。通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巩固和提升基层特别是农村一线教师能力。各地还从教师编制、待遇、住房保障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缩小城乡差距,稳定教师队伍。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包含资格准入、编制管理、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奖励等管理制度在内的完整的教师管理体系。全国31个省区市已有2412.39万人取得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等正在试点地区平稳进行。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