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6月28日电(记者潘清)继创业板退市制度建立后,主板市场的相关制度完善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28日,《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正式发布,“新版”沪市退市制度“出炉”。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方案的制定旨在完善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严格恢复上市要求,完善退市程序;二是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安排,保护投资者权益。
针对一批绩差公司依靠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长期“停而不退”的现象,《退市方案》增加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
针对市场上长期存在“空壳”公司等突出问题,《退市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新增了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
针对“壳资源”炒作等非理性现象,《退市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了更细致、更具体的条件,明确市场预期,遏制对绩差公司股票的过度炒作;
据介绍,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本次《退市方案》在新老划断上采取了较为稳妥的做法,以减少社会和市场各方的阻力,有助于新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还通过设立风险警示板,对现行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进行了完善。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其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