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见到有哪一次“征地”如此神速——仅用了9天。
双城市政府不愿承认他们是在征地。双城市官方回应称,所占60万平方米耕地中的59万平方米将用于建设养牛的示范牧场,只有1万平方米是用于建设雀巢公司的培训中心。
按双城市官方的说法,计划养牛上万头的牧场是农业三项用地,仍属于农用地,并未跳出土地流转的范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拟建的培训中心用地性质也会“随大流”地变成农用地。
如此看来,双城市政府“不愿承认”的背后恐怕是“不想费事”,因为通过土地流转占地,可以免除诸多麻烦,满足地方发展的冲动。
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流转期过后,转让者仍可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意味着失去了收回的可能。
两者即为土地出租与出让之间的关系。出租手续自然简单,出让手续相对繁琐。
双城的实践证明,以土地流转方式征地是快速的,有可能规避法规,降低补偿金,免除失地者后续生活安置的负担,或者还可以节省用地指标。
按照双城的“流转”方式,土地使用权的转换,中转者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而不是政府。这就有可能无须政府出面征地收储和招拍挂,免去政府很多不必要的责任和风险。
如果负责“土地流转”具体执行的村委会干部再有一些不够民主的强悍作风,那这样的“流转”将会变得更神速。
不能不感叹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的智慧。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本农田不准动,就修改规划;项目用地不批,就借“土地流转”的形式搞变相征地。
耕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于他们,还具有社会保障性和福利性。丧失耕地,意味着失业和失去最大的保障。
近年来,一些异化的征地使政府与农民互失信任,因此,有关征地的法规及其司法解释不断丰富和健全,尽可能为征地设置了一些必要的屏障。
但土地流转不同,自国家2008年放开这项政策,就缺乏专门的规范。全部的法律依据被涵盖在《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屈指可数的几个条款中。
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作为耕地的土地或许是最不值钱的,而一旦改变用地性质,价值便有可能提升百倍甚至更多,所以不难理解某些地方愿意在征地和土地流转之间寻找腾挪变幻的手法。在当下征地难度加大,土地政策收紧的大背景下,不知还有多少“双城记”在不断上演,还有多少耕地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