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四平市捣毁了一个制售伪劣啤酒的窝点。为延长保质期、提升口感,涉事企业竟在啤酒中加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工业甲醛和工业盐酸,产出的上千吨啤酒已经销往黑龙江、内蒙古、辽宁等地。(《人民日报》7月10日)
这个名为吉林双辽鑫鑫饮品厂的非法企业,不仅敢于公然假冒青岛啤酒和雪花啤酒之类的商标,还在啤酒中加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工业甲醛和工业盐酸,这种骇人听闻的做法,当属莫此为甚了。
食品造假、下毒,已经令公众“谈食色变”了。但是,总得有办法来疗救才是。近年来,从法制普及和严厉打击等层面,有关方面也是想了一些办法的。但是,为什么如此重压之下,吉林双辽鑫鑫饮品厂还会“顶风作案”?
据双辽市质监局稽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23日的例行日常检查中,就已发现鑫鑫饮品厂的原材料库堆放有大量青岛啤酒和雪花啤酒的周转瓶;成品库堆放的小麦王啤酒、纯爽啤酒和冰纯啤酒,用的都是青岛啤酒和雪花啤酒的酒瓶。其中,纯爽啤酒的标签最下面有一行小字:“特别提醒:容器文字或图案与产品无关”。面对为何要标注这行小字的追问,厂里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并未作出正面解释。这些疑点,都曾引起执法人员注意。
不过,疑点归疑点,检查的走马观花与造假下毒的游击战术仍在“同台竞技”。双辽市质监局今年4月又两次对鑫鑫饮品厂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违禁品。据说,这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都遭遇了企业方面的太极推挡。比如,工厂工作人员都以“仓库保管员不在”、“车间打不开”等为由,逃过数劫。
一些制售有毒食品、饮品的商家,为什么敢顶风下毒手?不用谈法制公平、道德底线之类的大道理了,我认为执法部门首先在履职尽责方面,就要接受拷问。比如在一些执法检查中,被检查对象随便扯几句谎,就可以躲过执法检查;如果人家再用上一些贿赂之类的手段,是不是还可能出现助纣为虐之类的行为呢?法条毕竟要靠人去执行,如果执法者既缺少发现的眼力,又缺少碰硬的勇气,那再多的执法检查都很难吓唬住造假下毒者。这也是为什么有毒食品、饮品总是更多地由媒体来发现和揭露,而不是来自执法部门的主动出击的缘故。
食品、饮品造假者为什么敢屡屡顶风下毒手,恐怕首先还是要从执法部门的推诿、马虎、眼花、手软之类症状上找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