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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8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长江学者李卫东事件引争议

当事学生:“即便是捍卫个人自由,也不要牺牲我们的利益”

本报记者 张国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7月18日   07 版)

    7月13日,本报报道了南开大学长江学者李卫东所指导的10位博士无法正常拿到学位的事件,在学术界引起反响。本报记者 张国摄

    长江学者、南开大学化学教授李卫东指导的十几位博士生,尽管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却因没有发表论文而无法正常拿到学位。此事经中国青年报披露(见本报7月13日4版)后,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

    国内不少高校将博士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李卫东教授指导的博士生均卡在这一规定上。据学生们反映,原因主要在于导师压着大家的成果不投稿。李卫东本人则向记者解释说,这是各高校之间攀比数据的结果,自己对这一“土政策”十分逆反,研究成果是否投稿、何时投稿,理应由学者自主决定。

    “需要改变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制度本身。”李卫东表示。

    这位长江学者的主张和做法,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议。

    据记者了解,李卫东已停止在南开招收博士生。迄今为止,他有16位博士生毕业,其中6人被学校破例授予学位,另外10位仍在等待。此外,还有3位在读的博士生转由其他教授指导。

    针对本报报道,一位读者表示:为什么要等到博士生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才大义凛然地说要改变制度呢?“这位著名学者是不是太自私了?”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贾绍凤就此评论说,坚持踏实的研究没错,但因为老师对规则的逆反而耽误学生的前程,是很不应该的。

    也有人指出,李卫东的解释只是“借口”。“也许制度是有问题,但是他作为一个长江学者,可以表达意见的途径有很多,他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一种最消极的方式呢?”

    李卫东的学生李盛华强调,李老师并不像他宣称的那样是因为挑战“土政策”而不发论文。相反,他一再向学生承诺投稿,使学生认为,只要耐心等待,在一定的期限内会有论文发表。

    李盛华是读了李卫东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解释之后,才决定站出来说话的。此前,这些同学不愿意公开表达对导师的异议。

    李盛华2006年师从李卫东读硕士学位,2008年转攻博士学位,2012年毕业,是目前仍在等待学位的10名博士毕业生之一。他说,李老师2008年已有第一位博士毕业生,如果李老师当时就表明自己对规则的“逆反”,那么自己和一些后来者不会选他做导师。

    此前曾有9位学生联名向南开大学反映,他们毕业后一直与李卫东保持联系,催促李老师投稿,得到的答复通常是“我们马上发表”、“这个月底投出去”、“这个周末投出去”等。然而李老师一再失约。

    李盛华认为,李卫东教授应对此事负有全部责任,只是他把责任推到了“土政策”上,推到了南开大学身上。

    接到学生们的反映之后,在该校校长龚克以及著名化学家李正名院士、程津培院士、周其林院士等许多学者的推动下,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破例重新审核了李卫东教授5位学生的学术水平,授予他们博士学位。李盛华认为,南开大学已经突破了“土政策”的硬性规定,解决了“一刀切”的难题。

    李卫东在南开大学任教7年多来,只发表了一篇与南开博士生合作的论文,尽管校方多次督促他尽快将研究成果整理发表。对此,李盛华认为,出于对学术的尊重,学校不会强行“摁”着一位学者去发表论文。

    作为当事人,李盛华赞成目前将发表论文与学位挂钩的做法。他说,做博士生多年,研究成果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接受同行的检验,这样的评价体系是相对公正的。与许多学校相比,南开大学要求自然科学学科博士生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SCI或EI的索引源刊物,这样的要求并不高,而且学生可以先毕业,待论文发表之后再行审批学位,具有一定的弹性。

    但是,将学位授予与论文发表绑定的规则,在学术界已招致不少反对的声音。南开大学的案例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思考。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周育民形容,这是用发表论文“绑架”学位。

    周育民说,我国学位条例将学位授予权交给了由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这个制度设计,符合大多数国家学位制度的通例。然而,由于教师和研究生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是衡量高校排名的重要依据,那些早作规定的高校因此排名靠前,其他高校也纷纷仿效。从某种意义上说,研究生的权益成了高校追求排名的牺牲品。

    他认为,将本由专家独享的授予学位权力,与学术刊物编辑分享,是“学术权威和尊严的旁落”。从理论上说,由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对于学生是否达到相应学位的学术水平的评价,具有权威性。但是,实际操作的难度也很大。这个问题不仅中国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数学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教授韩飞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伯克利分校,并无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要求。学生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就成了博士候选人。博士候选人可以自己提交3位教授的名单,组成博士学位论文委员会。博士候选人把学位论文交给博士学位委员会,由他们审阅,3个人都签字就算论文初步通过。之后,要在系里做一次公开的演讲,所有人都可以去听,听众都可以提出问题。若无问题,学生可以把论文和教授的签名上交给研究生院,最后由研究生院开会确定授予博士学位。

    周育民建议,在评选优秀博士生时,可以要求有论文发表,但对全体博士生,不作硬性规定为好。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应该在国家学位条例之外,设置非法定程序,使条例的执行走样。

    他还指出,发表论文“绑架”学位,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助长了论文粗制滥造甚至抄袭之风。很多论文只是作为换取学位证的“凭据”。

    针对南开大学这一事件,周育民认为,导师对校方有关规定可以有不同意见乃至抵制,但也要尽量兼顾学生的现实困难和利益。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依据学位条例,维护自身权益。

    李卫东教授的“逆反”与高校的规定孰对孰错?用发表论文“绑架”学位的制度是否过于僵化?在受到影响的学生们眼里,与他们的现实困境相比,争论这样的问题没有多大意义。

    不止一名学生对记者强调,因为迟迟不来的学位,他们的学术之路几乎被堵死。而他们当初能够师从这位长江学者攻读博士学位,几乎都是学生中的佼佼者,读博期间的付出也不比其他同学少。

    一位读者给记者留言,概括此事是“神仙打架,学生遭殃”。

    李卫东的一名学生表示:“即便是对行政干预学术不满,对于一位传道、授业、解惑的尊敬师长,是应该努力表达不满争取学术自由,还是应该以众多学生为代价消极抵触呢?是应该为受制于没发表文章不能拿学位的学生鼓与呼,还是应该千万次的承诺却从不践行,把学生玩弄于股掌呢?”

    “即便是捍卫个人自由,也不要牺牲我们的利益。”李盛华说。

    本报天津7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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