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审计发现,66个市县中,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占应提取或安排总额的14%。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京华时报》7月19日)
此次审计还发现,部分工程建设用地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66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未批先用、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等问题;3个市县的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
违规就当有人承担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对于审计出的问题,能否跟踪落实,尽快启动问责制,这才是公众更关心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大规模推进和实施保障房工程,主要目的是保障民生,稳定房地产市场。但保障房需政府掏钱,且成本难回收,一些地方虽不愿做蚀本生意,又不敢公开违抗中央政策。于是就出现一边是地方高调宣布“圆满完成”任务的承诺,另一边却是层出不穷的各种作假、违规现象。诸如“挖坑充数”制造开工率,以商品房假冒保障房,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擅自截留、挪用保障房资金,分配和后续管理漏洞百出等,已经在这一领域屡见不鲜。
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将新开工7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500万套,算上去年结转的部分,建设规模空前。不仅如此,建材、人工等建设成本的不断上升,再加上近两年,受货币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保障房的支持力度有限,地方赖以生存的土地出让收益也大幅缩水,无疑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
此前,就有不少地方的负责人向媒体抱怨,为完成2011年保障房任务,地方已经是“砸锅卖铁”了。但地方官员似乎忘了,目前保障房资金来源渠道并不少:除了规定中的土地出让金的10%、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一部分,以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等,还有包括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在内各类型资金,也正以不同的方式,纷纷流向保障房建设领域。倘若在制度上进行创新,各类资金将有望稳定地流向保障房建设领域,未来几年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也不成问题。
但在理念和目标上,许多地方早已习惯了将房地产当做经济支柱,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是其最关心的问题。而对于既搭本、不赚钱,又冲击商品房价格的保障房来说,不少地方政府不仅对此动力不大,还想方设法弄虚作假,甚至打起保障房资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