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猛 商凤友)河北献县人民检察院不久前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共同会签了《献县人民法院、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
“简易审”案件按照“三集中”、“三简化”原则办理,即:集中提讯、集中移送、集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简化当庭讯问、简化举证质证。目前该院已办结“简易审”案件26件(30人)。最多的一次半天时间集中移送、集中庭审7件(8人),庭审时间最长的案件不超过15分钟,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中青报客户端
本报讯(赵猛 商凤友)河北献县人民检察院不久前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共同会签了《献县人民法院、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
“简易审”案件按照“三集中”、“三简化”原则办理,即:集中提讯、集中移送、集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简化当庭讯问、简化举证质证。目前该院已办结“简易审”案件26件(30人)。最多的一次半天时间集中移送、集中庭审7件(8人),庭审时间最长的案件不超过15分钟,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07月2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