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哈医大一院杀医案在哈尔滨市中院开庭,李梦南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3月23日16时30分左右,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17岁患者李梦南,闯入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手持水果刀刺向医务人员和实习医生,造成28岁的实习医生王浩伤势严重不幸死亡,另外一名医务人员重伤,一名轻伤,一名轻微伤。
庭审中,李梦南多次抛开庭审程序“擅自”发言,后被审判长制止。从李梦南的只言片语,可以勾勒出一个法理之外的故事。
检方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李梦南就“不合规矩”发表意见了,他说起诉书对犯罪经过的表述不全,他到哈医大就医一共是6次,而起诉书只提到他的最后一次就医经历。
李梦南的前五次就医经历或许就是李梦南心路历程的重要一部分。
李梦南提到的6次就医分别是在2010年9月、2011年4月、2011年5月、2011年7月、2011年12月和2012年3月23日。
李梦南家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离哈尔滨623公里。李梦南与做过胃癌手术的爷爷李禄每次都乘坐票价48元的硬座,22时出发,次日8时20分到达哈市。如果当天不能返回大杨树镇,就在医院门口住15元一张床位的小旅店。 在大杨树所在的蒙东地区,当地老百姓有大病一般都前往哈尔滨治疗。
李梦南的辩护律师当庭拿出两份证据,证明这5次就医中存在一次误诊两次误治。
李梦南的辩护律师称,李梦南在2010年9月到哈医大一院第一次就医时,先到骨科挂号看病,骨科医生认为,根据李的病情去风湿免疫科更合适,但李到风湿免疫科后又被推回骨科。骨科医生对他进行拍片诊断,确定病症为双膝滑膜炎,并对他进行打封闭针的治疗。
2011年4月李再次到哈医大一院就诊,4月25日被确诊为强制性脊柱炎,并打了“类克”这种医学界普遍认为治疗该病较有效的高价治疗药。
然而,肺结核是“类克”的禁忌症。李梦南的辩护律师称,在医生给李打“类克”的2011年4月19日和4月27日,均对其下过该患者患有继发性肺结核的结论,是明显的误诊误治。
2012年3月23日,李梦南并未挂号就直接去住院部找了医生,当时为其诊治的医生认为,打“类克”前要去胸科医院检查肺结核是否痊愈,未痊愈不能打,这一过程中出现了矛盾。
而根据后来李禄的讲述,李梦南行凶后回到小旅店向他说了这样一番话,“……咱一次次来,他们(医生)刁难咱俩,又检查又拿病历本,一次次(折腾)钱都花完了还看不上病,钱都花在路费上了。”
审理中,李梦南多次没有按照审理程序发言,而是自言自语地说,“我没有多少钱了,我赔不起被害者的医疗费……”
原告王浩父亲、王宇和郑一宁分别向李梦南提出86万元、33万元和4万元的赔偿要求。李梦南的叔叔李春明在开庭前一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判决下了,我和我爱人打算一辈子努力打工赚钱,替侄子赎罪。”
李梦南此前也有打工赚钱养家的梦想。
李梦南,1994年5月生。在他还不到10个月时,父母离异,从此他再也没有见到母亲。1996年,李梦南的父亲李春光在河北因入室抢劫入狱,明年才能出狱。李梦南一直盼望,父亲出狱后,父子俩一起打工,为爷爷奶奶还债。
李梦南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奶奶无工作,爷爷是退休矿工,每月有1300元左右的退休工资。李梦南从小就与爷爷奶奶住在一座用泥和土砌起来的平房。
李梦南在初中一年级时退学,2009年去北京一家浴场当服务生。10个月后腿疾发作,回到大杨树老家,希望治好病后再去打工。
腿疾使李梦南走路一瘸一拐的,让他很自卑,性格越来越内向。李梦南不喜欢看书,家中唯一的几本书都是关于为人处世的,诸如《年轻人如何适应社会》、《做人的N种技巧》等。
在姑姑李春红眼里,李梦南为人老实,从来没有跟人打过架。相比同龄孩子,他更懂事成熟。李春红说,李梦南很勤奋,在家中是爷爷奶奶的好帮手,洗被子,甚至缝鞋垫都操持得来。
2009年,李禄做了胃癌手术,胃部切除了四分之三。治病花费10多万元,负债数万元。近两年,李梦南看病,医疗和交通住宿前后花费约7万元。虽然李梦南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自费部分也要5万元。此外,当地政府部门也给予李梦南低保的照顾,但每月不过100多元。
李禄讲述,李梦南在行凶后曾向他说过,“我不想活了,不想再给你们增加负担……”
另据王浩的生前好友孙心毅介绍,哈医大一院在今年4月已与王浩家属达成协议,给予王浩家属一定赔偿,但孙心毅未透露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