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王梦婕)持续了约半年的张妙家属要求药家鑫父母兑现20万元赠款案,今日尘埃落定。今天下午,药家鑫父母的委托代理人马延明、路钢,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处拿到了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此前7月21日,作为原告方的张妙之子王思宇(王辉代理)、之父张平选和之母刘小欠,已向法院提出撤诉。
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对伤者张妙刺八刀致死,举国瞩目。去年6月,药家鑫以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在药家鑫案死刑复核阶段,药家鑫父母曾欲给张妙家属20万元被拒。同年6月,药父发布微博,称会把这20万元用专门账户存着,留待张妙的家属确实需要时来拿。2月7日,张妙家属表示愿意接受这笔赠款,由此掀起“索款门”。
索款未果后,2月27日,张妙家属将药家鑫父母告上法院,要求药家兑现20万元。4月27日上午,本案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该20万元的性质是药家鑫的“遗赠”还是药父的“赠与”,成为争议焦点。
7月21日,原告提出撤诉,放弃对20万元的支付要求。对此,马延明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双方经过完整的诉讼程序后,他乐见张妙家属“在事实面前回归理性”。并转达了药父的希望:希望法院给出明确判决,以澄清20万元的性质。
对此,曾在药家鑫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张显对媒体表示,撤诉与否都是张妙家属的权利,是一个理想的结果。记者试图联系张平选,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马延明希望“索款门”就此风波平息,“不要再挑起两个家庭心头的伤疤,望两个家庭回归平静。”
根据法院裁定,案件的受理费用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张妙家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