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站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原则”?8月2日,新疆乌鲁木齐一段高速公路发生车祸,特警驾驶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经收费站时,收费员坚持要收过路费才放行,二者发生争执。几天前,一位司机在湖南境内被洗劫一空,他拿着当地警察开具的证明,在湖南境内免费通行,但广东的收费站毫不通融。不久前的北京暴雨中,京港澳高速公路收费站拦车发卡或收费,致使一些驾驶者将车驶入低洼路段。
在四大节日高速公路免费带来社会一片叫好声的同时,收费站在面对警车救人和司机遭劫等特殊情况时仍坚持收费的做法也引来不少争议和批评。高速路为何有时变成“慢速路”?在遇到天灾或者人祸的情况下,收费站坚持收费是否“很冷漠,不够人性化”?
在上述警车救人和司机遭劫的事件中,当事的收费站都作出回应。据媒体报道,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柴窝堡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因当时该警车没有出具可免过路费的凭据,又由于该警车是乌拉泊辖区范围的,不属于柴窝堡辖区范围,所以依照规定要收费。
广韶高速公路公司解释,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只是按程序办事,其并没有权力免除任何人的过路费,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向上级请示。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只能说收费站的普通职工机械办事,做法比较死。遇到特殊情况,他们也要向领导汇报才能处理。没有上级的通知,没有条款,他们也没有让车辆免费通行的权力。普通职工应该得到谅解。”长期关注公路收费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近几年,赵林中先后6次就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在全国人大会上提出建议。
“但是,遇到救人的情况,高速公路应该是一路绿灯。应该完善高速公路处理这类特殊情况的相关规定,收费站也可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赵林中说,“对于这种在高速路上被洗劫一空的情况,可以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不过,这里有社会诚信度的问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怀疑这类情况的真实性,他们有可能不相信证明。”
遇到类似北京暴雨这类自然灾害是否还要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赵林中的回答是否定的。“既然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高速公路公司就没法提供服务,就不能再收费。不过,实际操作起来也有难度,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难以量化判断。”他认为,在这种时候,管理部门应灵活运用决策,以人为本。
赵林中还提到,此次浙江遭遇台风海葵,宁波交警部门专门通过短信给个人发布通告“在台风海葵期间,对于特定违章情况可网开一面”。“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宁波吸取了北京暴雨的教训。在这类自然灾害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做到多一些人性化。”
在去年赵林中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收费站排队超过千米免费通行等的建议》中,他建议“在全国推行因雨雪等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行驶缓慢、速度达不到高速标准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遇到堵车,高速公路会成为让司机们无奈的“慢速路”。“很多时候,高速公路堵车的原因就是因为收费站太多,降低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赵林中直接建议“收费站排队超过千米,免费通行”。
交通部对《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收费站排队超过千米免费通行等的建议》的回复中表示:“正在着手研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争取出台相关政策或完善法规,适时实施收费公路在重要法定节假日免费放行、收费站排队超过一定程度免费放行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建议措施。”
“高速公路的最大原则应该是确保公路的公益性,惠及民众,高速公路的管理也应该回归公共属性。将来,应该做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赵林中说。
本报记者 陈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