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和气生财,没听说过和气生金牌。”安徽省池州市市民王红艳认为,中国已经在奥运会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自然也就会产生质疑。面对判罚和质疑,“我们要有平常心,但一定不能放弃我们的权利。既然规则允许,为什么不申诉呢?不能为了展示咱们大度或者是中国优良传统而放弃这项权利。”
刚刚结束的伦敦奥运会上,申诉改判的事情层出不穷。8月11日,中国女子链球运动员张文秀因德国选手申诉改判,铜牌得而复失。此前,日本体操队申诉到一枚银牌,韩国为朴泰桓申诉到了决赛资格。反观中国,申诉却少之又少。只在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因争议判罚无缘金牌后,中国队向国际奥委会提出申诉,却反遭罚款。
国内公众如何看待奥运会上的申诉?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中国雅虎和民意中国网,对2768人进行的调查显示,93.3%的受访者认为,遇到有争议的判罚,就应该积极申诉。82.8%的人表示,申诉是对奥林匹克精神、公平竞赛精神的尊重。
54.8%的人认为中国队的申诉不够积极
上海市某日资企业员工蒋晓敏,前段时间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韩国击剑女选手申雅岚坐在地上痛哭,抗议裁判的判罚,此前他们3次申诉都被驳回了。之后她还专门找来视频观看,看着申雅岚坐地痛哭一小时,她感觉,“挺同情这名选手的,申诉是她的权利,能争取的就要努力去争取。”
当看到中国体操队员陈一冰在吊环比赛出现的争议判罚,蒋晓敏也希望中国队进行申诉。但后来她了解到,按照申诉规则,陈一冰并不能申诉,对此蒋晓敏感到有些无奈,“原来以为只要是认为不对的,都可以申诉。但既然规则规定了,申诉就要尊重规则。”
调查显示,93.3%的人认为遇到有争议的判罚,应该积极申诉。
“听说过和气生财,没听说过和气生金牌。”安徽省池州市市民王红艳说。她觉得,中国已经在奥运会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自然也就会产生质疑。面对判罚和质疑,“我们要有平常心,但一定不能放弃我们的权利。既然规则允许,为什么不申诉呢?不能为了展示咱们大度或者是中国优良传统而放弃这项权利。”
在受访公众看来,中国队在遇到有争议判罚时表现如何?调查中,54.8%的人认为中国队的申诉不够积极。21.7%的人认为“非常积极”或“比较积极”。
甘肃定西市民李小强认为,咱们对奥运“问题”判罚申诉不够积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中国人传统的“以和为贵”思想;二是我们的民主与法治观念还不强。“但我认为,属于自己的,就一定要申诉,据理力争。申诉就是针对不公平裁决才出现的,一定要充分利用申诉权利,这本身就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尊重。”
“体育是民族精神的橱窗。”天津市民张爽认为,误判也是比赛的一部分,对那些与规则不符的判罚,确实该申诉。但是不应纠缠不休和哭闹,应该适度。不要过分计较一些细节,才是大国的风范。
调查中,88.7%的人支持,奥运赛场上遇到有争议或者不公平的情况,就一定要申诉,据理力争;仅8.3%认为应该宽容大度、以和为贵。
82.8%的人认为申诉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尊重
公众如何看待申诉?调查显示,82.8%的人认为是对奥林匹克精神、公平竞赛精神的尊重,73.7%的人表示是对运动员日常艰苦训练的尊重,70.8%的人指出是对合法权益的维护,49.7%的人认为申诉能推动规则的进步和发展,43.2%的人表示应该充分发挥申诉制度。
辽宁省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马明龙说,裁判也会出错,当裁判判罚有误,运动员就要申诉。这既是对运动员的尊重,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尊重,充分体现出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如果放弃申诉,裁判就会认为自己的判罚是正确的,进而一直延续错误。这既是对公平竞赛的严重打击,对运动员的轻蔑,更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亵渎。
北京市民曹典平认为,本届奥运会由于裁判判罚导致申诉事件多次发生,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裁判的水平参差不齐,对规则的掌握和对不同代表团或运动员的态度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应该采取唯唯诺诺、听之任之的态度,必须积极申诉、据理力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比赛的公平,才能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才能帮助裁判员提高水平,才能协助国际奥委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完善规则制度,才能促进各项体育赛事的健康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谭建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奥运赛场上的申诉很正常,因为申诉本身就是一项权利,是竞赛规则允许的。无论中外哪一个国家队,如果认为裁判员的判罚有瑕疵,当然可以提出申诉。
但他同时指出,申诉要以事实为依据。即在申诉之前要对处罚录像、现场资料、各方反应等做认真的研究,确实掌握了运动员没有违规的证据。如果明明知道自己违规在先,还去恶意申诉,就属于权利滥用。如果权利滥用,就要进行处罚,并且要重罚。
调查中,13.4%的受访者表示,申诉可能会被滥用,应该谨慎使用。
85.7%的人认同申诉的首要原则是“尊重规则”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彭杰认为,本次伦敦奥运会上,申诉事件频频发生,有客观因素,如裁判判罚有瑕疵、规则上的漏洞;在主观上,东道主英国也得到了裁判的一些偏袒,这在自行车比赛中体现得非常明显。“这次奥运会上,裁判还有偏袒弱者的心理,目的是让比赛呈现多元化,不能为一国所垄断。”
他认为,裁判在判罚时,由于人为视角等偏差,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正确,出现失误是正常的。如果结果不能改动,那么就要心平气和地接受。适当地宣泄、抗议一下是可以的,过分抗议则没有必要,也是于事无补的。”
谭建湘表示,申诉时,最大要求就是按照申诉的制度办事,不同的运动有着不同的申诉规则,尊重规则的前提下,然后努力争取。超越规则是一种不被容许的行为。
申诉应该把握哪些原则?调查中,85.7%的人认为要“尊重规则”,67.0%的人认为要“据理力争”,49.2%的人认为要“不失风度”,29.1%的人认为要“锲而不舍”,16.2%的人选择了“适当谦让”, 12.4%的人选择“以和为贵”。
北京某事业单位员工邵先生认为,申诉机制在国外非常普遍,在一些国际活动和会议上,经常能见到老外据理力争的场面,有什么不满,还可以向上一级投诉和提交评论。这和我们国人的观念有点不同,我们总是怕这怕那,总觉得申诉会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我觉得已经到了该改变这种观念的时候了。”
“体育竞赛的实质是文化交流、精神交流。奥运会是人类文化交流的一大盛事,比起金银铜牌的争夺,更重要的,是要凸显最优秀的文化要素。”张爽说,有必要为那些被误判的真正体现奥运精神的体育健儿正名。像陈一冰,就是亿万人民心中的冠军,不仅竞技水平高,而且在裁判有争议的情况下表现出了最好的风度,这才是人们的榜样。“我们是否可以建立‘奥运英雄奖’,授给诸如陈一冰这样的人?这对于鼓励被误判的体育健儿重新振作,纠正奥运裁判中更改不了的不公,将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亿万人民的参与和评价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