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特大暴雨给北京民众造成了巨大损失,日前,《新京报》记者在房山重灾区调查发现,受灾程度与这些区域河道存在的违规情况难脱干系。砂石厂、石材厂违规占用河道导致泄洪不畅,河道被多处截留后形成多个以蓄水为目的却缺乏管理的小水库,公共设施规划不合理,住宅小区紧邻河道而被淹……(《新京报》8月13日)
持续近16小时的强降雨当然无法控制,而保持一条条行洪河道的顺畅以减少灾害的发生,却并非完全做不到。正是那些被梗阻被栓塞了的河道,放大了灾难,甚至直接导致了灾难的发生。原本用于行洪、泄洪的河道,为什么会被这样疯狂挤占?
刚性法律形同虚设,难以阻遏疯狂的逐利冲动。国家《河道管理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遗憾的是,那些砂石厂、石材厂还有地产企业,都无视这些规定,经年累月地不断在河道叠加人工建筑。
对此违规行为,有关管理部门的态度颇有些暧昧,很多时候,甚至以发展经济的名义纵容这种行为。是啊,山区本来就缺乏空间,似乎只剩挤占河道一途了。如果没有有关部门默许,那些明显挤占河道的住宅小区又如何能做到“手续齐全”?类似行为在很多地方都十分普遍,也就愈加见惯不怪了。
即便开展一些整治行动,也起效甚微。以北京市房山区为例,今年6月入汛之初,水务局也曾下发通知,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建筑进行限时拆除。然而,实际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每年入汛时,都会有类似通知和要求,其实这样的举措,更像例行公事和敷衍了事,不可能也没有真正遏止对河道的吞噬行为。
这种普遍的敷衍,一方面固然是出于经济发展的考量,只要对地方经济指标有所助益,行洪安全自然不在话下。另一方面,也与时下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懒政”有关系,即行政行为往往缺乏前瞻性、主动性,平时习惯于文件转发,上传下达,敷衍塞责;而一旦发生灾难性事件才会迅速行动起来,执行力也会强一些。
任何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有着或多或少的人为因素。人类必须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方才可能减少损失,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些年来,很多城市在防范洪灾、城市排涝等诸多方面往往准备不足。近年来发生的许多洪涝灾害,也以血的教训警示城市管理者,不能再罔顾自然规律,强行与河道争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