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项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名单近日遭到质疑。据不完全统计,名单中公布的未成年人名单一共有42人,1990年后出生的申购人达上百人,有2005年出生的儿童也被获准申购经适房。此外,申购人名单中,相当多申购人都是在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这些政府机构任职,而且居住地也是这些单位的家属院。对此,当地政府回应称:42名未成年人均为家庭成员之一,并非户主,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济适用房。部分公务员家庭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中国青年报》8月22日)
“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的标准”以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该达到国家法定婚龄”,这是项城政府对外宣传的经适房申购条件。与此相比,“娃娃经适房”显然不符合条件,却自相矛盾地出现在公示名单之中。此外,那些本身已经住在政府单位家属院的公务员,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住房面积低于规定两个条件,同样值得怀疑。
诚然,既然全国范围内“一半保障房都是福利房”,项城将经适房分给本地公务员,本身并不稀奇。本应早已“审丑疲劳”的新闻还能引发热议,主要是因为“娃娃经适房”吸人眼球。有论者称之为保障房领域的又一重大丑闻,还有人分析了背后的监管麻木症。对此,当地政府以“42名未成年人均为家庭成员之一,并非户主”来简单回应,显然不能自圆其说。这些未成年人既然只是家庭成员之一,而不能单独成为申购经适房的户主,为什么还要以他们的名义申购?反过来,如果他们的家庭本身符合条件,又何须以未成年人的名义?
“娃娃经适房”很大的一种可能,就是因为他们的家庭本身不符合条件,否则根本就是多此一举。这种可能指向的是经适房申购中常见的分配腐败,与“N连号”之类事件如出一辙。可是,中青报记者的调查却发现,很多以未成年人名义申购的家庭,在申请时“已经被当场告知不符合申请资格,不明白为什么后来会出现在申购人员名单中”。显然,这又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娃娃经适房”曝光后,当地政府对关系户们统一过口径;要么就是他们的说法属实,的确是另有他人利用他们的报名资料拿到了房子。
无论是哪种情况,无疑都是典型的腐败,而不仅仅只是监管的麻木。由于河南省住建厅厅长刘洪涛已经明确表示,河南明年将全面取消经适房;因此,这很有可能会成为政府部门内部职工都想抓住的分房机遇,要么以自己的名义,要么以孩子的名义,要么干脆以别人的名义。说白了,“娃娃经适房”本质上仍是权力福利分房。那些申购到经适房的公务员家庭,是否都是“属于中低收入家庭”呢?当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但是相对当地来说,公务员家庭在一个农业大县里,绝不会是最为贫穷的群体,更何况他们本身已有家属楼分配。
不明白,在“娃娃经适房”丑闻曝光之后,为何没有上级住建部门前去调查,而仅仅只是项城相关部门在那里“澄清解释”呢?记者都去调查了,负有监督之责的政府部门在哪里?如果连查都不查,更谈何问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