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洋)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广西将设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每年可获1200元入园补助金。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广西学生资助体系首次扩展到学前教育阶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据介绍,入园补助金主要是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革命烈士子女。其中,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待遇县)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5%。
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800元和1200元两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设区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