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20日电(记者任明超 通讯员林玥)日前,海南省首个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9年9月19日,海南李平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承包了三亚鹿回头小东海项目商业街工程结构工程。同日,他与邹某某签订了“内部工程施工劳务合同”。2011年9月,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但田某某却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邹某某等11名工人劳动报酬17.56万元。田某某在接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仍未及时发放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截至2012年8月底,尚有3.06万元劳动报酬未支付。
2011年12月29日,田某某在承包三亚市“同心家园”工程的过程中因涉嫌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随后,田某某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田某某被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田某某仍然拖欠两项工程劳动者劳动报酬。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击破坏诚实信用市场原则的行为,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