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高速路该不该免费的争议,尚末平息,黄河公路大桥免费后安全隐患增加,超重超限车辆无人管的新闻,又来凑热闹。
几天前,河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结束了26年的收费历史,开始免费通行。“中国之声”的记者在现场发现,免费之后,原本的各项管理措施也一夜之间没了踪影,本该绕行的三轴以上货车甚至超重、超限车辆,在桥上一律畅通无阻。
免费大桥无人监管,安全隐患倍增——这样的现实,估计会让免费的反对者欢喜。与此同时,成都宣布二三环限行区域内的44条公交线路,也开始实行免费。但免费有一个截止日期:明年6月30日。这意味着,免费乘车是“尝试”,因为随之而来的问题显而易见:免费的亏空如何补?免费之后,公交车会不会“挤死人”?——微博上,就有这样的疑问。
好像免费真惹出了一系列麻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首先要弄清楚,这些“免费”是不是真的?
以备受质疑的黄河大桥为例。该桥在1997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却依然收费。2000年8月后,它被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经批准“合法”收费至2020年。而在清理整顿后免费,也不意味着拥有经营权的中原股份公司毫无收益。省财政厅表示,要安排相关审计,以确定回购和补偿金额,维护股东的权益。即,政府将回购大桥的收费管理权(详见今日本报11版报道)。
以“还贷公路”的名义收取路桥通行费,收回投资、还清贷款之后,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将其改为经营性公路,规定“合法”的收费年限,交由上市公司运营——类似黄河大桥的模式,在全国收费公路中比较普通。而所谓的“免费”,也往往是政府再次“赎买”经营权后,无偿使用。也就是说,同一条路,使用者其实花了两次钱。第一次,交过路费;第二次,以缴纳税金(政府用于购买经营权的费用)的方式,免费通行。走同一条路,花两次钱,能说免费么?
好吧,在市场运作和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规模叫停收费公路并不现实,我们姑且接受“贷款修路,交费还贷”。但这并不意味着,免费之后,政府有关部门就不再有管理之责,可以任由其拥堵或者超载。河南省交通厅曾经预计,取消收费后,车流量增幅将达20%,严重超标会影响安全通行。超载、超重应该是预料之中的事,为什么不采取应对措施?莫非拥堵超载,只是免费的祸?
高速路或者黄河大桥,本来就该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只是在现实中,它已经异化。让人思索的是,建设一条收费公路时,很多管理部门愿意参与,从中分一杯羹;免费之后,无利益而有责任之时,大家都向后退。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严重不足,就与这种逐利本性直接相关。作为“经营者”而非“服务者”的管理思路,使得有利益支撑的项目,总能风生水起;用于公益的建设,像免费道路、公共交通之类,总是步履维艰。结果,本该提供的免费福利,倒成了恩赐;本该承担责任之时,却退避三舍。
既然免费是一种公共福利,既然很多时候并非真的不花钱,它们有些是公共服务和产品,由政府用税金提供,有些在预先的消费中已经支付,那么,作为纳税人和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高速公路不拥堵,免费大桥不塌陷,在免费公交车上受到伤害获得赔偿,在免费公园里游玩,不被脏乱所侵扰。
冯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