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有两则新闻,因为有意或无意的标题,已引发公众热议:一是《现代快报》的一则消息,标题为“王石:内地居民没有资格住大房子”;二是某网站转引《燕赵都市报》的新闻,标题为“柴静:央视‘你幸福吗’提问方式简单粗暴”。笔者特地查阅了相关报纸的电子版,前者确属如实引述,后者原题则为“主持人柴静被问:你幸福吗?”。前两个标题足够吸引眼球,准确地说,具有鲜明的挑逗性与反叛性。
这是一个“无标题,不新闻”的年代。就像一个资质平平的孩子,没有惊世骇俗的文身、没有香艳火辣的桥段、没有鬼魅魍魉的传闻,就难以“鹤立鸡群”。于是,诸多资讯以掐头去尾的方式,包装成一枚燃烧着引信的炸弹,刺激着光怪陆离的舆论场。王石与柴静成了靶子,千万跟帖火爆异常,在粗俗的辱骂与批判中,有着无上优越或落井下石的快感。
王石确实说过“内地居民没有资格住大房子”的原话,但这话显然有几个前提:一是人均GDP不够买大房子,二是地大物“薄”,资源支撑不了大房子。这个“资格”,其实与尊严和权利无关,而是客观能力与现实。至于柴静的新闻,也确实“认为这种提问方式是简单粗暴,无视被采访对象的心理感受的行为”,但这处于学术探讨的语境,如果抽离“与清华大学生交流”的采访背景,则很容易造成“陷人不义”的客观后果,成为一种别有用心的“论据”。
房价怎么走是一回事,采访怎么做是一回事,而常理常情的常识反应是另一回事,当这些看似“事实”却以反常识姿态出现的资讯,密集轰炸舆论场时,理性的价值判断恐怕就剩下两个:一方面,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即便是成名心切的公众人物,也断不至于轻易挑战公众的权益与尊严底线;另一方面,一个有底线操守的媒体,即便陷入眼球经济的魔障,也当有起码的伦理纲常高悬于心。
好在9月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就宣称:今后,网站“转载新闻加注原标题”的做法将形成制度,首先在大型门户网站的新闻频道要闻版块推行。这当然是防止网媒将原标题改头换面的紧箍咒,但如果传统媒体原来的标题就足够“触目惊心”呢?这个问题由职能部门去操心较好。我们能做的,就是淡定再淡定一点,譬如想想王石毕竟也是卖房子的,其客户也多是“内地居民”,他不至于蠢到调侃潜在客户的心理底线;而柴静也是体制内新闻人,一贯聪慧冷静,会以“炮轰”的论调反思新闻报道?
这是两则点击率甚高的新闻,也是两则颇有价值的资讯,但却因为“找骂”的标题,给诸多只看标题、不读正文的新闻过客提供了异化的谈资,导致三人成虎,以讹传讹。
古人云“修辞立其诚”,如今的标题问题,已经不是新闻学范畴的学术问题,在海量的资讯时代,它的导向功能起码有三重忧虑:一是加深阶层与群体之间的断裂与失衡,放大一些负面情绪,诱导“羡慕嫉妒恨”,使得大家平等、真诚对话的氛围与平台渐渐丧失;二是靡费关注资源,延误有待公共力量推进的价值话题,使得舆论的口水浪费在无妄的争辩中,无助于公共利益与秩序建设的进步。更值得警惕的是,它让舆论监督变得碎片化、表面化、非理性化,难以集结成公平与正义的力量。
还原那些反常识的“惊世之语”,不仅是对新闻当事人的尊重,也是对这个时代及社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