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女人出门前都有一套庄严的仪式。仪式进行过程中,她们搬出整个衣柜里的衣服,一一往身上比划一下或搭配一番,在安全与好看间挣扎不已,在潮流与创意中踌躇万分。通常大部分女人挣扎来挣扎去,出门穿的照旧是老三样,至于那件心血来潮买的露背短裙或者橙色长裤,除了积灰只能供其自娱自乐。
你肯定不是没想过,为什么不能穿出点新意?但奇装异服的风险,的确并非人人能够承担。
过年时有朋友留美回来,和我坐在城中最热闹的地方喝咖啡。忽然他感慨道:上海人现在穿得比以前好看多了。我隔着玻璃窗举目四望,小姑娘们的确一个个娉娉婷婷,颇有看点。不一会儿,一个年轻女子像吸铁石一般,吸引了整条马路的注意。她上身挂一件斑点皮草,下身是一条白色打底裤。如果我母亲在场,肯定会惊呼,这女人怎么穿着棉毛裤出来?更让人肃然起敬的是,此女脚踏一双三寸细高跟凉鞋,唯恐皮草带给她的周身热气散不出来。我朋友大吃一惊,许久才定神:你说这女的是干什么的?过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看着不像正经人。
这大概是下了大功夫搭配衣着的姑娘最不愿意听到的猜测。奇装异服在很多场合,经常充当廉价的代名词。英国某人类学家分析,中产阶层及上流社会非常讲究在着装上的不刻意。倘若一个女人衣着过分讲究,化太浓的妆,戴太多的首饰,以及各种bling bling的闪光连裤袜、高到令人担心的高跟鞋,基本可判定为下层的标志。一位英国作家写道:用奇装异服吸引注意力未免太小家子气。这种小家子气在我们这里是另外一种解释,《银元时代生活史》记载,当时时髦妇女衣着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家闺秀的装束,一种是娼门中人的奇装异服。
这套理论换到今天稍有变化。我发现的定律是,倘若有一天,你发现一个曾经熟悉的姑娘忽然开始热衷各种奇装异服,那么她很可能刚刚减肥成功,迫不及待地从死板的黑色中解脱出来,恨不得赤橙黄绿青蓝紫各来一遍。然后,要么回归正常,要么走向更极致的疯癫。
只有一种人,才是奇装异服最好的统治者。伟大的小资祖母张爱玲,曾被她的新婚丈夫记录一次读书会衣着,穿着稠黄色上衣,蓝颜色裙子,戴着黄色玳瑁边的眼睛。因为她是李鸿章的后人,是最当红的女作家,所以她有本事将自己穿成一本传奇。上层阶级才不管别人怎么说。她自己也在《更衣记》里写: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你既然不是爱玲,就最好别胡乱撒手。马路闲人们热切追随你的眼神,并不会在内心赞叹:这人真是时髦。他们没准暗自好笑:这人是从哪里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