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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大消防”方能保大平安

王怡波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0月30日   03 版)

    “消防热”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一个社会成熟与否,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在于:在关系到全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领域中,普通人能发挥多大的常态作用。消防安全便是一个关系着所有人安危、关系社会整体的领域,消防意识在多大程度上深入普通民众心中,有多少人会自觉地参加到消防工作中来,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有多成熟。

    正在全国铺开的“大消防”、在各地群众中迅速兴起的“消防热”,一方面,证明了我们的社会发展现状是可喜的;另一方面,这种热潮也正是由我们日渐成熟的社会机制推动促成的。普通民众对公民意识的认知、理解,使每一个普通人都会重新评估自己身上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消防事业,不仅是消防部门有责任,普通人更有不可推卸的担当。

    正是在民众对自己所需承担的义务越来越认可的背景下,我们的消防部门在全国布下的“大消防”格局才能那么顺利地为民众接受,并在各地消防部门各具特色的措施力推之下,迅速形成“全民消防”的可喜局面。

    消防所“消”者,不仅是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更应该是人们对于消防事业原本可能存在的“事不关己”的没有担当的意识;消防所“防”者,不仅是防止各种火灾于未然,更应该防止在深入社会细节时,因为群众的意识淡薄、常识不足等引发的各种本不该发生的与火相关的灾祸。

    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到今天、社会整体进步到当下,“大消防”不仅是必然,更是一件值得所有人为之欣慰、积极参与的好事。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确保社会和每个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无情火焰的吞噬;才能确保社会的每一个细节都无懈可击。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平安”,“大消防”是必然之策。

    消防部门代表政府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所能触及社会面,毕竟有限,更多存在于角落中的细节,更多地需要依靠每一个普通民众的主动参与,方可做到“防患于未然”。

    但普通人光有消防意识还不够,在现实中,消防常识尤为重要。为此,不久前,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出台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具有语言简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特点,是公民应掌握的基本的消防知识。

    当普通民众的消防意识和常识都充分了,“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目标自然便能实现。现在,这一局面已初步形成,这不仅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幸事,更为我们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做了最鲜活的注脚。

    我们知道,“全民消防”乃“大消防”之基石,“大消防”方能保“大平安”。我们可以期待,在“大消防”的扎实步伐之下,“大平安”、“大和谐”会存在于社会每一个角落,使每一个人从中受益、使我们的社会更加成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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